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學歷是指具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全日制學歷,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歷。不接受黨校、自學考試、網絡教育、成人教育和國外學歷報名,職位專業(yè)參考《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見附件3);
3.年齡說明:30周歲以下(1985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4.以下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存在違法違紀情況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