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司法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2年全省考試錄用監(jiān)獄勞教單位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2〕9號)和中共日照市委組織部、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日人社發(fā)〔2012〕12號),現(xiàn)將2012年市勞教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考計劃及職位
招考計劃為10人,從事一線管教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
(二)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81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間出生)。
(三)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tài)異常等),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ㄈ绨遵帮L、銀屑病、血管瘤、斑志等),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
(四)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五)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受過黨(團)紀、政紀、校(院)紀處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5、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8、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xiàn)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中,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在我省內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的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市勞教所公務員(人民警察)招考的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www.rzrsrc.com),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市司法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單位初審:市司法局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jié)假日)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審,則視為自動通過。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2年3月2日9:00-3月7日16:00登錄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www.rzrsrc.com),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參加身體初檢和面試時使用),并于2012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在資格初審期內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市司法局辦理現(xiàn)場確認減免手續(xù)。確認和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區(qū)別下列情況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一是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二是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市司法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其中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經用人部門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前5天仍未向市司法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xiàn)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身體初檢合格取得面試資格。
三、考試和身體初檢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其成績方可有效。
筆試時間:統(tǒng)一確定為2011年3月24日。
3月24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3月24日下午14:00-16:30申論
筆試結束后,按照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身體初檢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28名。筆試合格人數出現(xiàn)空缺,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28人,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身體初檢人員。
(二)身體初檢
參加身體初檢人員本人到指定地點由市司法局進行身體初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身體初檢項目包括體型體貌、肢體功能、縱跳摸高、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等。相關項目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進行身體初檢時,需提交《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本人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須與報名時上傳照片同一底版)。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身體初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棄權或身體初檢不合格造成人員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身體初檢合格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三)面試
面試暫定5月18日開始,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考務費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如出現(xiàn)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市級機關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按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確定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市司法局,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考察。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體檢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除特殊情況經市司法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五、錄用與管理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市勞教所公務員(人民警察)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發(fā)的《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錄用的公務員(人民警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并憑《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及其他相關材料評授警銜,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并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新錄用的公務員(人民警察),按規(guī)定進行為期不少于3個月的上崗前培訓,培訓工作由省司法廳統(tǒng)一組織。
本簡章未盡事宜,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司法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2年全省考試錄用監(jiān)獄勞教單位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2〕9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2012年日照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所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中共日照市委組織部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照市司法局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2年日照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所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招考單位名稱 | 招考職位名稱 | 招考職位類別 | 招考計劃 | 專業(yè)及學歷要求 | 學位要求 | 招考對象 | 其他報考資格條件 | 考生報名咨詢電話 | 備注 | |
專業(yè)要求 | 學歷要求 | |||||||||
日照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所 | 管教崗位 | 面向社會招考職位 | 10 | 不限 | 大學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 | 8816322、3387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