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綜合面試,主要測試選調者的責任感和進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組織協(xié)調和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總分低于75分者為面試不合格,不予選調。
(2)筆試:《公文寫作》,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3)設有面試和筆試的職位,先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合格者進入筆試。
(4)面試和筆試由區(q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
5.成績計算:設有面試和筆試的職位,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未設筆試的職位,其面試成績?yōu)榭荚嚳偝煽儭?
詳細請戳公告:綿陽市安州區(qū)2016年面向全區(qū)選調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