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了解相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應聘人員應及時上網(wǎng)查閱,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無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yè)生學歷相關專業(yè)要求為相同門類;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相關專業(yè)和教師資格要求:最高學歷專業(yè)或教師資格學科須與所報學科相同。具有有效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者視同具有教師資格證;師范生證明視同具有教師資格證。
(三)應聘人員上交材料不予退還。
(四)社會人員不解決集體戶落戶問題。
(五)招聘相關信息在昌平教育信息網(wǎng)(政務公開)公布。
(六)報名資料不全者不受理報名。
(七)入職人員須服從教委崗位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八)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詳細請戳公告:http://m.bwnwqq.cn/n1494975c144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