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經工作人員審驗后方可參加面試。
二、通訊工具和與面試無關的物品不得帶入面試考場,攜帶者應在候考室主動交工作人員保管,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考生在進入面試考點集中封閉后,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面試期間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四、面試前,考生通過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在工作人員的引領和監(jiān)督下,考生按照面試順序依次進行備課和試講(備課時間和試講時間均為20分鐘)。
五、考生不得攜帶教材、教參、教輔材料進入考場(指備課室、試講室)。考生備課和試講時,工作人員將提供標準教材。
六、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透漏自己的真實姓名及個人相關信息,否則按違紀論處。
七、面試結束后,考生在得到準許離場的指令后應即離開面試室,不得返回考場、備課室或候考室。
八、面試考生違紀或嚴重擾亂面試秩序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