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次 | 類別 | 專業(yè) | 最低分 | 最高分 | 備注 | 發(fā)布時間 | 通知書郵寄時間 |
二本提前批 | 理工 | 航海技術 | 375 | 438 | 第一次投檔 | 2016.7.16 | |
373 | 434 | 第二次投檔 | 2016.7.16 | ||||
427 | 439 | 征集志愿投檔 | 2016.7.16 | ||||
理工 | 輪機工程 | 377 | 438 | 第一次投檔 | 2016.7.16 | ||
412 | 432 | 第二次投檔 | 2016.7.16 |
備注:
1、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文件未明確要求的,則按我校招生章程規(guī)定執(zhí)行,文史類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理工類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
2、錄取分數保留整數,按四舍五入計。
3、錄取結果以所在省招辦公布為準。
4、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航海類專業(yè)(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13),體檢要求:無色盲(弱)、無復視。其中航海技術專業(yè)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4.7(0.5)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0.8)及以上;輪機工程專業(yè)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其他方面按照《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