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縣2016年初中起點農村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費定向培養(yǎng)招生來源計劃數(shù),按照考生自主報名、畢業(yè)學校推薦、縣教育局組織初選等程序,經局黨組研究確定我縣2016年初中起點各層次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yǎng)計劃招生的初選名單,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6年7月4日-7月6日,監(jiān)督電話:5329249。
具體名單如下:
http://www.shmedu.com.cn/Item/51759.aspx
石門縣教育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