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山西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要求,陽泉市公安和戒毒機關2016年度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定于2016年7月2日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對象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為報考陽泉市公安和戒毒機關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數(shù)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shù)確定)。具體名單附后。
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時間: 2016年7月2日
地點:陽泉市體育場(陽泉市南大街452號)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執(zhí)行。在測評過程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附后。
四、注意事項
(一)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于2016年7月2日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到陽泉市體育場(陽泉市體育館院內(nèi))報到入闈,凡遲到15分鐘者視為放棄。
(二)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體能測評期間不得擅自離開測評場地,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評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lián)系,違者取消測評資格。
(三)參加體能測評考生考前須自行熟悉測評項目和規(guī)則,加強鍛煉,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態(tài)。體能測評當天自備運動衣和運動鞋,禁止穿跑鞋。
(四)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
(五)本次體能測評不安排復測、補測,考生也不得在體能測評時以身體不適或其它理由提出緩測。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或體能測評過程中感覺身體不適的,考生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體能測評成績當日現(xiàn)場公布,并在體能測評工作結束后張榜公布最終結果。
聯(lián)系電話:陽泉市人社局 0353—2293969
陽泉市公安局 0353—2958153
陽泉市司法局 0353—2296630
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泉市公安局 陽泉市司法局
2016年6月23日
附件3:陽泉市行政機關2016年度考錄公務員體測人員名單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sxpta.com/CreateHtml/news_detail/131112168887813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