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qū))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
2016年10月將進行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選考”),為做好此次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對象
1.學考報名對象:本省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
2.選考報名對象:參加本省普通高考招生的高中在校生和符合高考報考條件的相關社會人員。
(二)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8月23日-31日。
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真實身份登錄注冊浙江教育考試網(網址:www.zjzs.net)“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系統(tǒng)”,查看報名公告,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系統(tǒng)的提示和要求真實準確填寫各項報名信息。
申請?zhí)峁┛荚嚤憷臍埣部忌趫竺畔⑤斎霑r還需錄入相應信息提出申請,具體辦法按《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關于轉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暫行)>的通知》(浙教辦考〔2015〕84號)執(zhí)行。
2.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9月11日-13日。
已按規(guī)定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此期間持身份證到所選擇的現場確認點核對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指紋,辦理報考相關確認手續(xù)。逾期(時)將不予辦理,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未確認網報信息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二、報考科目
(一)學考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二)選考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報考科目,學考、選考科目在首次報考確定后不得更改。選考科目每生限報3門。
三、考試時間
日期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
學考 | 選考 | |||
10月14日星期五 | 上午 | 歷史 | 8:00-9:00 | 8:00-9:30 |
物理 | 10:30-11:30 | 10:30-12:00 | ||
下午 | 技術 | 13:30-14:30 | 13:30-15:00 | |
10月15日星期六 | 上午 | 化學 | 8:00-9:00 | 8:00-9:30 |
思想政治 | 10:30-11:30 | 10:30-12:00 | ||
下午 | 數學 | 13:30-14:50 | / | |
語文 | 15:50-17:10 | / | ||
10月16日星期日 | 上午 | 地理 | 8:00-9:00 | 8:00-9:30 |
生物 | 10:30-11:30 | 10:30-12:00 | ||
下午 | 外語(含聽力) | 14:00-16:00 |
四、報考費用
學考科目收費按高中學考收費標準執(zhí)行,每人每科20元(浙價費〔2013〕118號);選考科目按高考收費標準執(zhí)行,每人每科30元(浙價費〔2008〕185號)。
今年恰逢杭州舉辦G20峰會,因此做好學考選考報名工作有著極其特殊、極其重要的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根據實際情況提前做好報名、考試等有關方面的安排,及時將此文件轉發(fā)至各類高中學校,將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和有關政策周知考生;要結合本地考生報名情況,提早謀劃好考點安排;要強化服務意識,加大相關工作宣傳和政策解釋力度,主動為考生提供全方位服務,精心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