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yè)證書。
本人畢業(yè)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學生證。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格式證明電子照片。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本人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guī)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