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規(guī)定,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州市人民武裝部決定公開招聘高州市人民武裝部工勤人員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職位、人數(shù)
工勤技能崗位人員1名。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6月15日-17日(上午8:30-11:5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高州市人民武裝部后勤科(高州市潘州東路二區(qū)88號,銘洋酒店旁邊)
聯(lián)系電話:0668-6662736、13828613371。
三、報考基本條件
1、男性,退伍軍人,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部隊工作(符合征兵政治考核條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報名要求
1、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2.交驗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退伍證、學歷、學位證書或相關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執(zhí)業(yè)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
3、在職人員報考需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4、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
5、所有的證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在報名時提交;
6、應聘者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和仔細檢查所填報的資料,如因資料不全、有誤或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均有應聘者承擔,屬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發(fā)放準考證
應聘者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其資格條件后,符合條件的應聘者,由招聘單位通知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占總成績60%)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筆試內容包括軍史知識、武器彈藥管理知識、信息化基礎知識以及國防和軍隊建設等軍事理論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6月26日上午9:00-10:30。
筆試地點:高州市人民武裝部。
(二)面試(占總成績40%)
1、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內容包括與工作崗位相關知識問答(占50%)、體能(占25%)和軍事技能(占25%)等。
2、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jù)職位招聘計劃,在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上,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xiàn)進入面試最后名次同分的,則一同進入面試人員,不夠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三)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合成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
合格分數(shù)線由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
七、考核、體檢
1、根據(jù)應聘者的考試成績,取成績最高者為考核人選,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或在部隊擔任骨干者優(yōu)先;
2、對確定為考核的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3、體檢由高州市人民武裝部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
4、考核、體檢不合格或經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的,由招聘部門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是否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凡被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工作滿四年后才能申請調動,如不服從安排,不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不簽訂聘用合同及違反合同有關規(guī)定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九、新聘用人員的待遇
新聘用人員在工作期間由用人單位提供公寓住房,并按有關政策兌現(xiàn)待遇。
十、注意事項
本次考試高州市人民武裝部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和資料。任何以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668-6662847)。
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州市人民武裝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