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fā)《襄陽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實施方案》通知
來源:襄陽市教育局 閱讀:1643 次 日期:2016-05-30 10: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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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qū)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市直中學:

現(xiàn)將《襄陽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襄陽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襄陽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實施方案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要求,更好地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2016年襄陽市普通高中招生仍實行指標到校招生錄取、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和特長生招生錄取三種形式,為做好2016年招生錄取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標到校招生錄取

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是將省、市級示范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指標分配到招生區(qū)域內的每一所初中學校,按照一定規(guī)則進行錄取。

(一)指標到校招生學校、范圍及名額分配辦法

襄陽四中五中指標到校招生范圍為全市所有初中。襄陽四中五中兩校招生計劃90%的指標用于指標到校招生錄取,其中65%的指標面向市區(qū)(襄城、樊城、高新、東津)初中,35%的指標面向縣(市、襄州區(qū))初中,分別按各初中2016年中考報名人數(shù)所占比例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學校。具體分配名額待省教育廳2016招生計劃下達后另文通知。

襄陽一中三中指標到校招生范圍為襄陽市區(qū)所有初中。將襄陽一中三中兩校招生計劃70%的指標,按市區(qū)各初中2016年中考報名人數(shù)所占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具體分配名額另文通知。

各縣(市)區(qū)屬省、市級示范高中指標到校招生范圍為本縣(市)區(qū)所有初中。各縣(市)區(qū)一中用于指標到校招生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80%。具體分配辦法,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確定。

(二)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條件

參加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品行端正,成績優(yōu)秀,身體健康。

2、自愿參加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服從電腦派校。

3、必須是在籍在校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即學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級三個學年均在本校學習(按照學籍管理規(guī)定正常轉學的學生除外,但轉入的學生在畢業(yè)初中學校連續(xù)就讀時間不得少于一學年)。

(三)報名與錄取

1、學生申請

凡符合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條件的學生均可填寫“襄陽市2016年省、市級示范高中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申請表”(見附件一),各初中學校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審核公示一周后,于2016年6月10日上報到縣(市)區(qū)普通高中招生機構,各縣(市)區(qū)審核后匯總(匯總表見附件二),A4紙質表和Excel電子表一并于2016年6月12日報市統(tǒng)招辦。

2、考試錄取

凡申請參加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的學生必須參加全市統(tǒng)一組織的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考試(中考),根據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分數(shù)構成情況及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按照大多數(shù)初中學校能夠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額的原則,分別劃定襄陽四中五中、襄陽一中三中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再分初中學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下丟失的指標調劑到區(qū)域內其他學校,從各區(qū)域已過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但未被錄取的學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襄陽四中五中和襄陽一中三中正式錄取的學生分別采取電腦派校的方式分配到襄陽四中或襄陽五中、襄陽一中或襄陽三中。

各縣(市)區(qū)屬高中指標到校招生錄取辦法,由縣(市)區(qū)教育局確定,須報市教育局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未經市教育局審批擅自招收的學生,不得辦理錄取手續(xù)。

(四)錄取結果的管理

1、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結果將在襄陽教育網 (http://www.xfedu.cn)和“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gzjd.hubzs.com.cn)”上公布。招生期間,學生及家長均可登錄“信息系統(tǒng)”查詢各種形式的錄取狀態(tài)。

2、指標到校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學校的招生錄取,必須到錄取學校就讀,否則,取消普通高中錄取資格。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參加其他形式和其他學校的招生錄取。

二、填報志愿招生錄取

填報志愿招生錄取是將招生學校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在一定區(qū)域內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統(tǒng)一劃線擇優(yōu)錄取。

(一)招生范圍及計劃

襄陽四中、五中面向全市招生,各校招生計劃按市區(qū)占65%,縣(市、襄州區(qū))占35%的比例,以及2016年各縣(市、區(qū))中考報名人數(shù)分配到各縣(市、區(qū))。市直其他高中面向市區(qū)招生,其招生計劃不作分解。

各縣(市、區(qū))屬高中在本縣(市、區(qū))范圍內招生,其招生計劃的分解,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確定。

民辦高中(含省批國際部)面向全市招生。

各校具體招生名額待省教育廳2016招生計劃下達后另文通知。

(二)招生對象

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參加2016年襄陽市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考試,且成績達到所在區(qū)域內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資格線的學生。

(三)填報志愿

1、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嚴格按考生志愿錄取。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招收未按志愿錄取的考生,否則不予辦理錄取注冊手續(xù)。

2、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仍實行平行志愿?!?016年襄陽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三)設計了8個志愿,考生可選擇填報1-8個。考生選報志愿時,要有梯度地進行填報,要將自己希望就讀的學校填報在前面。凡希望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必須盡可能多的填報志愿。

3、已被指標到校招生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填報志愿,必須到錄取學校就讀。

4、考生志愿必須由考生自主選擇通過網上填報??忌仨氃谝?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gzjd.hubzs.com.cn)”填報志愿。網上填報志愿的具體時間、方法、程序以及注意事項等,市教育考試院另文通知。

5、考生填報志愿結束,網上志愿填報功能關閉后,各初中學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打印出每位考生填報的“志愿表” (一式二份)。打印出的《志愿表》必須經考生和家長簽字后,由初中學校集中收回核對整理,一份裝入考生檔案,另一份按中考報名號從小號到大號的順序整理好,交到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各縣(市)區(qū)和市直初中歸總后,交市教育考試院中招科。

(四)錄取辦法

2016年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實行“一平臺”、“兩優(yōu)先”、“三個不”的原則進行。即全市招生錄取統(tǒng)一由省招生平臺“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愿、中考總分一次性自動完成。錄取時,分數(shù)高的學生優(yōu)先進入平臺錄取,同一個學生填報在前面的志愿優(yōu)先錄取。全市錄取結束后,不補錄,不退錄,不換錄。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資格線分別以市區(qū)和各縣(市、襄州區(qū))為區(qū)域劃定,各區(qū)域低于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不能填報普通高中志愿。

襄陽四中、五中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實行資格線控制制度,低于襄陽四中、五中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統(tǒng)一平臺錄取結束后,各地、各校負責人集中辦理簽錄手續(xù)。

考生檔案由市、縣(市)區(qū)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機構管理,各高中學校憑簽錄名冊提取考生檔案。

整個招生錄取狀態(tài)和結果,學生及家長均可通過“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gzjd.hubzs.com.cn)”查詢。

襄陽戶籍在外地參加中考,需回襄陽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參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后,可轉入襄陽相應的普通高中學校就讀。

三、特長生招生錄取

特長生招生是由招生學校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和辦學需求,單列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用于招收在體育、藝術、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

市、縣(市)區(qū)普通高中招生機構要加強特長生招生過程管理,要組織和監(jiān)控特長生的特長水平測試。特長水平測試成績和學業(yè)考試成績是特長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學業(yè)考試成績可低于報考學校錄取分數(shù)線,但不得低于所在區(qū)域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資格線。

2016年擬招收特長生的學校須于2016年6月5日前將方案報市教育局,經批準后實施。

四、有關要求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機構和學校要實施普通高中招生“陽光工程”,保證普通高中招生過程公開、公平、公正。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向社會發(fā)布普通高中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標準、錄取結果、招生咨詢和投訴辦法、收費標準、違規(guī)處理結果“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各地各校要加強招生工作規(guī)范管理,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各高中學校要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擅自組織招生、嚴禁跨招生區(qū)域招生、嚴禁誤導干涉考生填報志愿、嚴禁招收“三限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按規(guī)定程序和方法錄取的學生、嚴禁招生過程中出現(xiàn)違規(guī)宣傳、有償招生和不文明招生行為。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規(guī)范招生的主體責任,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規(guī)范招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招生考試機構和學校校長是直接責任人,各地各校要認真抓好招生的各項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規(guī)范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市、縣(市、區(qū))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從嚴從重查處違規(guī)招生行為。對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不良后果,弄虛作假,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實行責任追究,確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點擊此處下載):

一、襄陽市2016年省、市級示范高中指標到校招生申請表

二、襄陽市2016年省、市級示范高中指標到校招生學生名單匯總表

三、2016年襄陽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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