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程序,潘茵同志符合錄用條件,擬錄用為新興縣東成鎮(zhèn)人民政府公務員,現(xiàn)予以公示。
如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或其他問題,請在公示時間內(nèi)向新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反映(電話:0766-2890090,傳真:0766-2913122,郵政編碼:527400)。
公示時間: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共7天)
新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擬錄用公務員名單公示詳情請見http://www.xinxing.gov.cn/issueFileShow.ifs?issueId=628102309&filePath=/xxrsj/html/628102309_0.htm&keyWords=&msgType=0&jsecuKeyNumberStr=1464406887397
姓名 | 性別 |
潘茵 | 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