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荚囌猩贫雀母?,依據《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我校2016年面向山東省考生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
一、 報名條件
通過山東省2016年夏季高考報名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我校綜合評價招生:
1. 思想品德、社會實踐表現(xiàn)良好,高中三年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qū)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并完成15學分的研究性學習任務;
2. 高中階段各科目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均為A;選修課程學習情況良好,獲得6個以上學分;
3. 高中階段歷次期末考試成績及高考模擬考試成績在年級均列前10%;學生在體育、藝術方面或在科技創(chuàng)新方面有一定的興趣特長,表現(xiàn)突出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yè)
我校2016年在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00人,專業(yè)如下:
學院名稱 | 專業(yè)名稱 | 招生計劃 | 科類 |
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 政治學類 | 5 | 文史類 |
公共管理類 | 5 | ||
法學院 | 法學類 | 10 | 文史類5理工類5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類 | 10 | 理工類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10 | 理工類 | |
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類 | 20 | 理工類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 20 | 理工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0 | 理工類 |
注: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根據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 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5月30日-6月3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bm.chsi.com.cn/)報名,按要求填寫信息。
2. 考生按要求上傳各類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單、高考模擬考試成績單、中學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單等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所有成績證明;
(2)各類獲獎證書及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證明。
以上材料均通過報名平臺上傳,無需寄送紙質材料。中學須對上述材料真實性負責,上傳的材料除各類證書原件外,均需中學蓋章,并由校長簽字。
3. 材料初審:我校組織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考生報名條件及所在中學生源質量進行綜合評價,擇優(yōu)確定參加我??己嗣麊?,并予以公示。
4. 學??己耍嚎己艘悦嬖嚍橹?,重點考察學生的科學精神、創(chuàng)新素質及綜合素養(yǎng)。
報到、測試時間:6月18日報到,19日測試。
5. 公布資格考生名單:我校根據學??己顺煽儼次睦砜普猩媱潝?shù)1:2的比例確定資格考生名單,并予以公示。
四、錄取辦法
1. 獲得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必須位于2016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3000名或理科考生前10000名。
2. 獲得資格且高考成績符合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于6月26日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被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志愿填報及錄?。晃幢讳浫〉目忌烧⒓由綎|省統(tǒng)一高考志愿填報及錄取。
3. 錄取考生可報考2個專業(yè)志愿,我校按照綜合成績“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安排專業(yè)??忌顖髮I(yè)原則上須服從調劑,若達不到報考專業(yè)錄取線且專業(yè)不服從調劑將做退檔處理。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shù)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總分、我??己顺煽?、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7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
五、其它
1. 我校2016年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實施,材料審核、資格認定及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2.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和輔導等工作。若發(fā)現(xiàn)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全過程監(jiān)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聯(lián)系方式:jjc@sdu.edu.cn,電話:0531-88364345),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按教育部和山東大學相關規(guī)定處理。
4.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xiàn)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5. 本簡章如有與教育部2016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處 ,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6. 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250100
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
網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