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棗莊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公告規(guī)定,資格審查部門在資格審查時,對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其他人員等2類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考生,分別審查以下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1、《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字,留存原件);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與網(wǎng)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留存原件);
3、《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由本人填寫所有需要填寫的相關信息,字跡工整,留存原件);
4、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身份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5、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資格審查時學歷學位證書已經(jīng)發(fā)放的要一并提供)(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6、戶口簿(大學??飘厴I(yè)生提供,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7、筆試準考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其他人員
1、《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字,留存原件);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與網(wǎng)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留存原件);
3、《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由本人填寫所有需要填寫的相關信息,字跡工整,留存原件);
4、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身份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5、戶口簿(大學??飘厴I(yè)生和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yè)生提供,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6、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必須是在網(wǎng)上報名時所填學歷的學歷證書,并于2016年3月24日之前取得,含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yè)證書,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7、筆試準考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提供以上7項材料外,還需提供:
1、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2、與主管部門簽訂的聘用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留存原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留存原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留存原件)、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上述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團省委出具的考核認定證明材料,應明確說明其在“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時的工作表現(xiàn)、思想政治表現(xiàn),以及報到時間、服務期限(時間具體到月份),其中,因借調(diào)(幫助工作)到縣級以上(含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滿1個月及以上的時間應單獨標明,不計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年限。
報考“面向當?shù)貞艏ㄉ矗┤藛T或面向在當?shù)毓ぷ?年以上的優(yōu)秀人才”職位人員,除提供以上7項材料外,考生按照自己身份提供以下三種材料中的一種:
1、具有山亭區(qū)戶籍的,須提供戶口簿(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2、生源為山亭區(qū)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生源地證明材料(留存原件);
3、在山亭區(qū)工作3年以上的優(yōu)秀人才,須提供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留存原件)和證明本人在山亭區(qū)工作3年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原件)。
其他在職人員報考的,除提供以上7項材料外,還需提供:
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留存原件)。
注: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在提交相關材料的同時,還需要提供公告附件中所報職位條件要求的學位證書、司法資格證書、英語等級證書或計算機等級證書等其他有關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