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人社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和省里有關要求,現(xiàn)對2016年濰坊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準考證號 | 違紀違規(guī)環(huán)節(jié) | 情形認定 | 處理決定 |
1607073227 | 行政能力測驗 | 考試結束后繼續(xù)答題,自己損毀答題卡 | 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 |
1607027727 | 行政能力測驗 | 使用計算器 | 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
1607028604 | 行政能力測驗 | 使用計算器 | 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
1607050802 | 行政能力測驗 | 在考試開始前答卷,考試結束后繼續(xù)答卷 | 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 |
1607110609 | 行政能力測驗 | 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 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 |
1607150121 | 行政能力測驗 | 使用計算器 | 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
濰坊市公務員考選辦公室
濰坊市人事考試(技能鑒定)中心
2016年5月24日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wfrsks.com/Art_Body/Detail/6b0665b1-1300-4e81-895e-8185d8d2b9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