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6〕17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我校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有關政策已經確定,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一)統(tǒng)考生進入復試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總分不低于110分;
2.各科目成績不低于50分,其中少數(shù)民族骨干考生各科目成績不低于40分。
注:成績即日起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招生系統(tǒng)查詢。
上線生源充足單位可在學校劃定的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的基礎上適當提高復試分數(shù)線,但復試比例不得低于120%。生源不足的單位,可從其他單位上線生中調劑或重新組織提前攻博、申請考核生源(均僅限非在職生源)。
輔導員專項計劃由學院根據(jù)分導師計劃自行確定復試分數(shù)線。
(二)前期未完成復試的非統(tǒng)考生須參加本次復試。已完成復試的此次不再復試。
二、復試
(一)復試方案
各招生學院(實驗室、地調院)至遲于復試前5天公布2016年博士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請考生注意關注報考單位網站通知。
(二)資格審查
嚴格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初試環(huán)節(jié)已完成資格審查的,考生參加復試時只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復試。
嚴格對在職生的資格審查,報考學院除對在職生報考的學術條件進行審查外,對報考非定向的在職生,復試時須提供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對報考定向的在職生,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脫產三年攻讀博士學位的證明(報考登記表單位意見欄內已明確注明的可不再提供)。對于提供虛假信息者,取消其復試資格。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由各單位在復試方案中公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專業(yè)課筆試,按照考生報考科目組織;
2.專業(yè)外語文獻翻譯能力,可與專業(yè)課筆試同時進行;
3.外語聽說能力;
4. 科研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
(四)復試費100元/人,由復試學院按照財務規(guī)定收取。
三、錄取
(一)嚴格執(zhí)行招生計劃(各單位核定招生計劃見附件)。
(二)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擬錄取12人,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輔導員專項計劃錄取2人。
(三)嚴格執(zhí)行在職生脫產學習政策。對于在職人員中擬錄取為非定向的,可享受非在職生待遇,考生需與現(xiàn)單位脫離關系:1)將檔案轉入學校;2)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對于在職人員中擬錄取為定向(委培)的,不轉檔案,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脫產三年在校學習并為博士生完成論文提供必要的支持的證明,并簽署定向(委培)合同,繳納2.8萬元/年的委培費,保證博士生畢業(yè)后回單位工作。
(四)錄取規(guī)則由各單位在復試方案中明確公布并嚴格執(zhí)行。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日程安排
(一)5月6日前,各單位提交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至遲于復試前5天在各自網站公布。
(二)5月18日前,各單位組織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地點由報考單位在復試方案中公布。
(三)復試期間考生登錄招生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體檢表,5月16日上午到校醫(yī)院體檢(體檢費35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體檢的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交研招辦。
(四)復試后三天內學院公示擬錄取名單。
(五)擬錄取為非定向考生須于5月30日前完成調檔和政審(外校應屆生檔案可推遲至7月初),擬錄取為定向(委培)考生須于5月30日前完成合同簽訂,否則學校有權取消考生擬錄取資格。
(六)錄取通知書于6月中旬前發(fā)出。
五、咨詢和申訴
1.報考學院聯(lián)系方式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anzhao.cug.edu.cn);
2.咨詢和申訴電話: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027-67884345 招生辦公室:027-67885070
六、其他
1.全日制非在職博士生全部享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和18000元/人.年(按月發(fā)放)的助學金。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入學報到者,須以書面形式向學院和學校請假說明。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學校有權取消其入學資格。應屆畢業(yè)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位學歷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3.新生報到后,學??蓪ζ溥M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考生成績、復試、錄取和通知書等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錄我校招生系統(tǒng)查看。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