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財務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財務管理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國家承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二)財會、審核專業(yè);
(三)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優(yōu)先;
(四)工作態(tài)度認真、責任心強、肯吃苦;
(五)年齡:30歲以下。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談、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止。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也可采取發(fā)送電子郵件形式報名(郵箱fcghwc@163.com),聯系人:梁云峰、黃曉云,聯系電話:0770—2820213。發(fā)送郵件后,請撥打聯系電話進行確認。
3.報名地點:防城港市交通運輸局辦公樓3樓市航務管理處辦公室(即防城港市港口區(qū)東興大道舊火車站旁)。
4.報名材料要求:應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專業(yè)資格證書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填寫《防城港市港航服務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二)面談
防城港市港航服務中心根據應聘者提供的材料,擇優(yōu)通知應聘者面談。面談當天應聘者須攜帶報名時提交的相關復印件的原件進行審核。
(三)聘用
經資格審查、面談合格后,聘用人員須進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市港航服務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滿后由市港航服務中心和聘用人員協商是否續(xù)簽下一年合同。合同期內聘用人員有違法違紀或嚴重違反市港航服務中心相關規(guī)章制度行為的,市港航服務中心依規(guī)解除聘用關系。
四、待遇
聘用人員月工資和保險等待遇按雙方約定執(zhí)行。
五、本簡章由防城港市港航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防城港市港航服務中心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