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按照《華東理工大學關于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結合化工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化工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調(diào)劑
我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前不接收調(diào)劑。
二.面試分組:
因參加復試考生人數(shù)較多,需分多組進行面試(按初試成績平均分配到各組),面試當天抽簽分配面試專家組。
三.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由面試小組各成員現(xiàn)場獨立評分,取算術平均值作為考生的面試初始成績。為了確保公平公正,消除組與組之間的評分差異,通過計算各小組均分進行加權平均,對考生的面試初始成績進行加權平均后作為最終面試成績。
四.錄取
2016年碩士研究生的錄取按照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名額和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名額分別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確定。一志愿復試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yè),經(jīng)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后,從院內(nèi)相關專業(yè)調(diào)劑。
五.其他
本細則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復試期間若有咨詢或投訴可與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聯(lián)系。
電話:64252359
郵箱:sunli@ecust.edu.cn;tli@ecust.edu.cn
辦公室:實驗12樓511室
化工學院
20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