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審查時間為3月29日-3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一)新考生
1、提交材料:
(1)報名表
(2)網上交費通知單
(3)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需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國、境外學歷需教育部認可)
(5)身份證(軍官證)原件、復印件
(6)社會工作本科應屆生:學生證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可不提供《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
(7)港、澳、臺居民:提交相關《通行證》原件、復印件
(二)老考生
參加過該項考試的中級考生,今年報考同級別考試的,其他要求與新考生相同,但不需到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各科成績有效期仍為助理社會工作師1年、社會工作師連續(xù)2年。
請各位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民政局辦公室審核,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