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師資力量,按編制數配足教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2016年勐海縣教育系統引進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60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熱愛教育事業(yè);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在其他公開招聘中被招考機關認定實施了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4、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學歷要求
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2014-2016年內畢業(yè)),學前教育教師、財會人員、西定鄉(xiāng)小學教師崗位可放寬至全日制專科學歷。
(三)職業(yè)資格
具有相應崗位要求的職業(yè)資格證,其中縣一中、進修學校引進人員要求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信息技術崗位要求具有計算機國家級二級及以上等級證書,心理咨詢崗位要求具有國家三級及以上心理咨詢師證,財會人員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二、引進崗位及數量
勐海縣教育局2016年小學、幼兒園人才引進計劃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科學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學前 教育 |
財會 | 合計 |
縣一小 | 1 | 1 | 1 | 3 | |||||
縣二小 | 1 | 1 | 2 | ||||||
民族小學 | 1 | 1 | 2 | ||||||
勐遮鎮(zhèn)小學 | 2 | 2 | 1 | 2 | 1 | 8 | |||
勐阿鎮(zhèn)小學 | 1 | 1 | |||||||
打洛鎮(zhèn)小學 | 3 | 3 | 1 | 1 | 8 | ||||
西定鄉(xiāng)小學 | 1 | 1 | 2 | ||||||
勐混鎮(zhèn)小學 | 1 | 1 | 1 | 1 | 1 | 5 | |||
勐滿鎮(zhèn)小學 | 1 | 1 | |||||||
縣幼兒園 | 3 | 3 | |||||||
合計: | 8 | 7 | 1 | 4 | 4 | 3 | 7 | 1 | 35 |
勐海縣教育局2016年進修學校、中學人才引進計劃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化學 | 生物 | 物理 | 政治 | 地理 | 歷史 | 心理 咨詢 |
體育 | 合計 |
進修學校 | 1 | 1 | 1 | 3 | ||||||||
縣一中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0 | |
縣民族中學 | 1 | 1 | 2 | |||||||||
勐海鎮(zhèn)中學 | 1 | 1 | 1 | 3 | ||||||||
縣三中 | 1 | 1 | 2 | |||||||||
縣黎明中學 | 1 | 1 | 1 | 3 | ||||||||
打洛鎮(zhèn)中學 | 1 | 1 | 2 | |||||||||
合計: | 3 | 3 | 4 | 3 | 1 | 3 | 1 | 1 | 3 | 1 | 2 | 25 |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
1.高?,F場報名
時間:2016年3月25日。
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qū)。
2.縣內定點報名
時間: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1日。
地點:各用人單位(學校)。
應聘人員持簡歷、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或者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一式四份)、推薦表、成績單(學生成績系統打印)、其它各類證書、獎狀等。2016年畢業(yè)生暫未取得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或者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相關證書的由院校出具證明材料(需寫明學生基本情況及取證時間)。
(二)資格審查及面試
1.初審: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登記相關信息,對其教育背景、家庭情況、專業(yè)技能等方面進行初步了解,從中篩選出符合聘用條件、比較優(yōu)秀的1-2名應聘人員報資格復審組。
2.復審:資格復審組對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核實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成績單以及其他證書獎狀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
3.面試:復審合格人員可差額或等額進入面試,面試組將從德、能、勤、績等方面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主要測試與崗位的匹配能力。按1:1確定擬招錄人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簽訂協議
通過面試的擬錄用人員與用人學校簽訂協議書、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辦理提檔函等手續(xù)。
(四)體檢和政審
簽訂了就業(yè)協議的人員,于2016年7月中下旬(具體時間電話通知),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電子學歷認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或者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畢業(yè)生就業(yè)登記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學籍檔案、入黨(團)材料到勐??h教育局人事股報到。
1.體檢由教育局組織,體檢費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參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2.毒檢:組織擬聘用人員到公安局按相關要求進行檢測,檢測時參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吸食毒品的取消聘用資格。
3.政審: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擬聘用人員提交相關材料,由教育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聯合政審,擬聘用人員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和規(guī)定時限提供、補齊所需材料。
(五)公示和聘用
政審合格,提出擬引進聘用人員名單經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疑義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聯系電話:0691-5123823,聯系人:楊秀蘭
六、本公告由勐??h教育局負責解釋。
勐??h教育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