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 試 科 目 | 考試對象 | 考試地點 |
3月26日(星期六) | 09:00-11:00(上午辦完) | 辦理復試手續(xù) | 所有具有復試資格考生,憑二代身份證、統(tǒng)考準考證和畢業(yè)證(學生證)原件辦理手續(xù)。 | 濱江校區(qū)教學樓B棟104教室 |
14:30-17:30 | 曲式與和聲 | 音樂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音樂表演與教學各研究方向考生音樂學各研究方向考生 | 詳見復試準考證 | |
曲式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研究方向考生(曲式除外)計算機音樂作曲研究方向考生指揮研究方向考生 | 詳見復試準考證 | ||
和聲 | 曲式研究方向考生 | |||
14:30-16:30 | 思想政治教育學原理 | 思想政治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 | ||
3月27日(星期日) | 8:30-11:30 | 面試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研究方向考生計算機音樂作曲研究方向考生指揮研究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展演樓401教室 |
音樂學(理論)各研究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展演樓402教室 | |||
思想政治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舞蹈表演與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 | 教學樓A701 | |||
演唱 | 音樂學(理論)各研究方向考生、視唱練耳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展演樓管弦廳 | ||
樂器演奏 | 音樂學(理論)各研究方向考生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研究方向考生計算機音樂作曲研究方向考生指揮研究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展演樓民樂廳 | ||
視唱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研究方向考生計算機音樂作曲研究方向考生指揮研究方向考生音樂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音樂表演與教學各研究方向考生 | 濱江校區(qū)展演樓201、202、203教室 | ||
18:00-18:30 | 英語聽力 | 音樂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音樂表演與教學各研究方向考生音樂學(理論)各研究方向考生 | 詳見復試準考證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研究方向考生計算機音樂作曲研究方向考生指揮研究方向考生思想政治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舞蹈表演與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 | 詳見復試準考證 | |||
日語聽力 | 所有日語語種考生 | 詳見復試準考證 | ||
19:00-20:00 | 聽寫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研究方向考生計算機音樂作曲研究方向考生指揮研究方向考生 | 詳見復試準考證 | |
音樂教育各研究方向考生音樂表演與教學各研究方向考生 | 詳見復試準考證 |
1、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專業(yè)復試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筆試科目考試考生提前半小時侯考,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面試科目考試的所有考生必須于3月27日上午8:00到展演樓進行電腦驗證侯考,逾時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未按時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計算機音樂、合唱指揮、樂隊指揮、指揮藝術指導,音樂學各方向的考生于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本人論文或作品(一式五份)。
3、《視唱》科目實行機考形式,曲目庫將于3月21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網(wǎng)發(fā)布。
4、嚴禁考生將任何書刊、報紙、資料、無線通訊設備和電子產(chǎn)品及其他違規(guī)物品帶入考場,對作弊和違規(guī)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錄取資格,已經(jīng)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5、本日程安排如有變化,請考生以當日公告為準。
招生就業(yè)處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