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入學考試復試工作辦法》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xiàn)將能源科學與工程學院的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我院為第一階段復試學院,復試時間安排在3月17日(星期四)。
一、學院復試線
按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我院所有專業(yè)復試線與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致。
二、復試前期工作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
3月15日之前,第一志愿考生在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填寫復試通知單。
2、院內調劑生
3月15日之前,院內調劑生(調劑專業(yè))通過研招網填寫院內調劑申請表。
3、復試資格審查
3月15日-3月16日上午,清水河校區(qū)研究院大樓302B研究生科
復試資格審查、導師確認、調檔函郵寄地址與通知書郵寄地址確認。
要求:考生須帶復試通知單(或調劑申請單)、身份證原件、畢業(yè)證或學位證原件(往屆生)、學生證原件(應屆生)。
3月16日下午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名單。
三、復試安排
1、具體時間安排
3月17日(星期四)上午 9:00~11:00專業(yè)筆試
地點:清水河校區(qū)立人樓B418,注意:請帶身份證及復試通知單或身份證及調劑申請表。
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30開始 外語面試、綜合面試
地點:清水河校區(qū)研究院大樓304A室/304B1室/304B3室/303A室(具體請參照復試名單公布時分組信息),請帶身份證及復試通知單或身份證及調劑申請表。
2、復試內容
1).專業(yè)筆試(200分):
筆試科目: 見《2016年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2).外語面試(100分):口語50分、聽力50分。
3).綜合面試(200分):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及綜合素質和能力,具體要求見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入學考試復試工作辦法》要求。
復試小組將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達到滿分60%才具有錄取資格。
復試后以研究生院在網站上公布擬錄取名單為準,學院不會單方面公布對考生錄取情況,請考生勿電話咨詢研究生科是否擬錄取事宜。
四、關于調劑
1. 能源學院接收院內調劑:報考學院不變,需調劑專業(yè)。
2. 推薦免試、單獨考試、強軍計劃不能調劑專業(yè)。
3. 080800招生專業(yè)屬我院學術型招生專業(yè),085210、085204招生專業(yè)屬我院專業(yè)學位型招生專業(yè)。
4. 分數(shù)要求:
院內調劑:與學?;疽笠恢隆?/P>
五、擬錄取
1.錄取優(yōu)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
2.同一優(yōu)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yōu)錄取,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達到滿分的60%才具有錄取資格。
六、其他事項
1、其它具體事項及要求請參見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2016年碩士入學考試復試工作辦法》。
2、信息公布網站:http://www.energy.uestc.edu.cn/。
3、聯(lián)系方式:清水河校區(qū)研究院大樓302B研究生科,028-6183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