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么是開考比例?
答:為貫徹“競爭”原則,職位招考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核人員的比例要達到1:3,競爭不足的職位原則上不開考或等比例縮減招考人數,報名不開考職位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2025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