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6年度全國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號),現(xiàn)就我市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5月21日 | 9:00-11:00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客觀題 |
14:00-17:00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客觀題 | |
5月22日 | 9:00-11:00 | 建設工程監(jiān)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 | 客觀題 |
14:00-18:00 | 建設工程監(jiān)理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二、考試地點
全省主考區(qū)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區(qū)。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fā)〔1997〕105號)執(zhí)行。
(一)參加全科報考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中專畢業(yè)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級別為免2科)
從事工程建設監(jiān)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者,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中專(含中專)畢業(yè)以上學歷。
2.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yè)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jiān)理工作滿1年。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三)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忌傻顷懼袊耸驴荚嚲W(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3月9日9:00-3月28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價〔2001〕52號、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執(zhí)行,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報考流程如下:
1.用戶注冊和信息填報。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聯(lián)系電話必須為本人),并填寫《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tǒng)填寫報名信息。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聯(lián)系不暢通、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2.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考試合格后,考生無需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再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原始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相片要小于15k。
3.報名信息確認和報名表打印??忌瓿商顖笮畔⒑驼掌蟼骱?,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同時請務必下載并打印《2016年度全國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以便考后復核和考生個人存檔。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guī)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4.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5.網上交費支付寶扣款號(30位網上支付訂單號)作為繳費憑據,我中心不提供非稅收入票據。特殊情況要求開具發(fā)票的,請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個人詳細信息(收款單位、訂單號、考試名稱、繳費金額、繳費時間)到我中心辦理,逾期責任自負。因申請人提供資料有誤而導致開具票據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6.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簽字、蓋章后自行保管,待公布該項考試合格成績后,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復審。因此,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表》。
五、考試
1.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荚嚂r,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2.本次考試實行封閉式考試,即考試開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考試結束前,禁止考生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踩點,準時到場參加考試??忌荚囀褂玫奈木撸òê谏P、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忌鷳紩r,只需攜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準考證、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他電子設備(考試規(guī)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1.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6年7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2.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復核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資格復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接收考生復核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考后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誰復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惠州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有關提交復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網站(http://hz.gdkszx.com.cn/)上。
八、證書領取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fā)放。具體發(fā)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hz.gdkszx.com.cn/)通知
九、其他注意事項
1.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建設工程監(jiān)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開考前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督ㄔO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監(jiān)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tǒng),向綁定手機發(fā)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荚嚱Y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5.2016年繼續(xù)使用2014年版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3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