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臨滄市考試錄用公務員
生源地和戶籍有關情況的說明
根據《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關于生源地或戶籍的解釋:“生源地是指學生來源所在地。報考人員根據生源地或戶籍的所屬地判定是否滿足此項限制。生源地和戶籍只需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F(xiàn)對我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生源地和戶籍有關情況作如下說明:
一、按戶籍報考
凡是戶口在2016年3月15日24:00(時間截止為網上注冊結束)提交報考申請前遷入臨滄市范圍的,可報考我市“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以資格復審時提供的居民家庭戶口冊為準,戶口遷入必須簽有臨滄市戶口所屬地公安機關印章。
二、按生源地報考
(一)臨滄市居民家庭戶的人員在我市初中或高中學校畢業(yè)后,到市內或市外大中專院校就讀畢業(yè)的,可報考我市“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
(二)臨滄市居民家庭戶的人員到市外借讀初中或高中學校畢業(yè)后,到臨滄市內大中專院校或市外大中專院校就讀畢業(yè)的, 可報考我市“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
(三)云南省其它州(市)或省外初中(高中)畢業(yè)到我市就讀大中專院校的畢業(yè)生,不能報考我市“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
特此說明。
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