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經濟研究室所屬的懷化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為懷化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機構。為了更快更全面地開展仲裁工作,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行政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方案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懷化仲裁委秘書處工作人員2名。
二、選調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踏實;
2、具有全額財政撥款行政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以及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法律知識,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4、法律(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證的;
5、年齡為1986年3月7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儀表端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考試: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公務員及事業(yè)人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按照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試用和辦理調入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1、公告。通過網絡形式(懷化人事考試網、懷化機構編制網)進行通知和公告。
2、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3月7日至3月11日。
報名地點:懷化仲裁委秘書處(市民服務中心A棟東頭22樓2213室報名,聯(lián)系電話:2727803)。
報名時須本人持《懷化仲裁委秘書處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懷化市機構編制門戶網、懷化人事考試網下載,并由所在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報名,并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張,報考者出具2年工作經歷的證明。
3、資格審查。由懷化仲裁委秘書處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發(fā)放準考證。
4、筆試。筆試開考比例為1:3以上。筆試考試均實行100分制。筆試主要測試仲裁法及有關的法律知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策劃能力、應急處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形象氣質等。面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體檢和考察。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并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7、公示和試用。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經市政府法制和經濟研究室黨組研究,確定擬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市編辦、市人社局等有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xù)。
8、監(jiān)督。選調工作接受市紀檢監(jiān)察、編制、人社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懷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經濟研究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