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有何種行為時,出租人可終止合同且收回房屋?
房產律師提醒承租雙方,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損失,由承租人賠償:
承租人在未得出租人同意或者通知下,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
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公有住房無正當理由閑置6個月以上的;
故意破壞承租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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