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司法體制改革的新形勢,根據湘鄉(xiāng)檢察工作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批準,我院2016年面向全國機關單位公開選調6名工作人員。特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1、政治上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主任科員(含)以下職務;
3、身體健康;
4、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并已進行公務員登記;
5、近兩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稱職以上;
6、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無《檢察官法》規(guī)定的回避事由;
8、未受過黨政紀處分、刑事處罰(含正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尚未做出處理決定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等不能列入選調范圍的。
二、選調職位
崗位 | 數量 | 工作經歷 | 學 歷 | 專 業(yè) | 年 齡 | 性別 |
檢察業(yè)務1(偵查) | 4 | 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 本科以上 | 法律相關專業(yè) | 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限男性 |
檢察業(yè)務2(刑檢) | 2 | 男女不限 |
三、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按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1日—3月18日。
2、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兩種方式,不收報名費,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①現場報名。地點設在湘鄉(xiāng)市人民檢察院政工科,湘潭市湘鄉(xiāng)市起鳳路湘鄉(xiāng)市人民檢察院辦公樓319室。
②電子郵件報名:報名者將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件掃描后發(fā)電子郵件至郵箱 200521014@qq.com。
3、報名需提供資料:
①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有執(zhí)法資格,請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②經報名人現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和加蓋單位公章的《湘鄉(xiāng)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公開選調檢察人員報名登記表》(可從公告后下載);
③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的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近期彩色(紅底)免冠1寸照片4張;
④網絡報名者可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提交書面資料。
⑤由本單位出具的所報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
(二)資格初審
對選調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人員現場領取準考證,網絡報名人員審查合格的,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選調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之比未達到1:3的,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可相應減少選調人數。
(三)筆試
按實際報考情況確定,時間另行通知。筆試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評報考者對選調崗位的適崗能力。根據各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
(四)資格復審
對選調人員相關情況進一步進行核實,網絡報名者另須提供相應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國家有關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同時要求肢體健全,無色盲、斜視、內斜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作風紀律、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疾飙h(huán)節(jié)發(fā)現相關證明材料弄虛作假的,直接取消錄用資格,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調入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結果、體檢結果,按選調職位數1∶1確定擬選調人員。選調人員名單擬在湖南領導人才網和湘鄉(xiāng)市人民檢察院網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入的,報市委組織部和市編辦同意后,按程序辦理調入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一)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選調職位空缺,由湘鄉(xiāng)市人民檢察院根據工作需要報有關部門批準后視情況依次遞補。
(二)已列入考察人選的,須經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調出意見。
(三)被選調人員原行政職級按有關政策予以執(zhí)行。
(四)對不符合報名條件而弄虛作假或考試中舞弊或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并將情況通其報所在單位。
(五)選調人員需要簽訂最低服務年限五年的協(xié)議。咨詢電話:15197296527。
湘鄉(xiāng)市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