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回蚌的考生及家長:
需回蚌埠市參加,具有我市市區(qū)戶口在外地就讀的考生(簡稱“外地回蚌考生”),可于3月15日-3月23日,到市考試院參加報名。報名時需攜帶:1、戶口本及復印件;2、應屆生需學籍所在學校出具學籍證明及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往屆生需提供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本著服務考生、方便考生的原則,報名的各項工作、電子攝像、體育考試選考項目選擇等工作一次性完成。需要特別提醒:考生本人必須前往報名點參加現(xiàn)場電子攝像;體育考試項目一旦選定,不得更改;符合體育免考、緩考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需提供相關(guān)證明材料,辦理申請免考、緩考手續(xù)。
具有我市縣區(qū)(懷遠縣、五河縣、固鎮(zhèn)縣)戶口在外地就讀的考生,報名等相關(guān)事宜請咨詢各縣招生考試部門。
市考試院咨詢電話:
0552-4041862、4041915、4041629、4041917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