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自即日起,對資格考試分?jǐn)?shù)有疑異的考生,提出申請核查成績的時間變更為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nèi)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
具體成績核查的范圍、申請時限和方式等問題請登錄天津人事考試網(wǎng)(www.tjkpzx.com)“辦事指南”欄目,查詢《關(guān)于資格考試成績核查若干問題的說明》。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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