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職業(yè)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推進素質教育,探索高等職業(yè)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機制和人才培養(yǎng)模式,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職業(yè)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等有關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8號】通知精神,為確保此項工作規(guī)范、公正、科學進行,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經貿職業(yè)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河南經貿職業(yè)學院(國標代碼:13788)。
第三條 學院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職院校,由河南省教育廳主管。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
第五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六條 辦學條件:學院位于省會鄭州市,占地843畝,建筑面積45萬平方米,在校生2萬余人。學院設有9系2部2個二級學院,46個專業(yè)。學院擁有功能齊全的綜合教學樓、多媒體樓、實訓樓、圖文信息中心、體育館、學術報告廳、400米標準塑膠運動場等;建設有數字化校園、多媒體教學網、電子閱覽室等現代化設施。
第七條 師資隊伍: 學院擁有一批學歷高、技能強、素質好的師資隊伍,學院現有教授、副教授153余人,國家級教育專家、省級教育專家、省廳級學術技術帶頭人50余人,專業(yè)技能鑒定人員80余人,并聘有外籍教師承擔部分課程的授課任務。
第八條 院系設置: 學院設有財經金融系、會計系、經濟貿易系、工商管理系、電子工程系、信息管理系、工藝美術系、外語旅游系、技術科學系、社科部、體育部和軟件技術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
第九條 就業(yè)安置:學院與數百家省內外用人單位建立了長期穩(wěn)定的合作關系,按照雙向選擇、自主擇業(yè)的原則,為畢業(yè)生搭建了良好的就業(yè)平臺,每年就業(yè)率均在96%以上。學院被省教育廳批準為河南省普通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先進單位和河南省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教育示范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領導小組:
河南經貿職業(yè)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蘇萬益
副組長:高慶新
成 員:葛云飛 成光琳 周 勇 郭長慧 侯麗萍 王麗麗
李存永 陳志宏 王君華 王仲英 陳利軍 李 博 易海峰
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就業(yè)招生處。
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 任:高慶新(兼)
副主任:葛云飛 成光琳
成 員:郭長慧 楊峻鵬 楊 瑩 王侃
鄭春武 朱志偉
負責單獨招生工作具體事務。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監(jiān)督措施:河南經貿職業(yè)學院紀委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紀檢檢察組全程監(jiān)督與指導單獨招生工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四章 招生對象、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普通類(包括藝術)專業(yè)只接收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資格的應屆、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對口類專業(yè)只接收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資格的職業(yè)高中畢業(yè)生和中職畢業(yè)生。
第十三條 2016年招生專業(yè)和招生計劃:
考生類別 | 考試課程 | 專業(yè)科類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招生計劃 | 招生對象 | 學費(元/年) |
普通類(普通高中信息采集學生) | 1.語文(120分) 2.數學(80分) 3.職業(yè)潛質面試(100分) | 01 (440) | 應用電子技術 | 3 | 10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計算機網絡技術(網站設計師)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02 (380)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信息安全與管理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動漫制作技術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軟件技術 | 3 | 9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03 (285) | 經濟信息管理 | 3 | 9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工程造價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建設工程管理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物業(yè)管理 | 3 | 9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04 (415) | 會計(電算化)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審計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稅務(稅務會計) | 3 | 10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會計(注冊會計師) | 3 | 10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會計(涉外會計)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05 (265) | 投資與理財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資產評估與管理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金融管理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互聯網金融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財務管理 | 3 | 5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06 (120)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2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8000 | ||
動漫制作技術 | 2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8000 | |||
普通類(普通高中信息采集學生) | 1.語文(120分) 2.英語(80分) 3.職業(yè)潛質面試(100分) | 07 (285) | 市場營銷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電子商務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網絡營銷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連鎖經營與管理 | 3 | 9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品牌代理經營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08 (380)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人力資源管理 | 3 | 10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物流管理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工商企業(yè)管理 | 3 | 10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報關與國際貨運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09 (610) | 商務英語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應用英語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旅游管理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文秘(智能辦公)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新聞采編與制作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空中乘務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10 (140) | 會計(與加拿大合辦) | 3 | 70 | 高中文、理考生 | 12000 | ||
市場營銷(與加拿大合辦) | 3 | 70 | 高中文、理考生 | 12000 | |||
普通類(美術,普通高中信息采集學生) | 1.語文(120分) 2.素描(80分) 3.職業(yè)潛質面試(100分) | 11 (460) |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 | 3 | 6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環(huán)境藝術設計 | 3 | 11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3 | 6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3 | 6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
室內藝術設計 | 3 | 11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
工藝美術品設計 | 3 | 6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
對口類(中職信息采集學生) | 1.語文(100分) 2.素描(100分) 3.職業(yè)技能面試(100分) | 12 (420) | 室內藝術設計 | 3 | 60 | 中職、職高美術類考生 | 5600 |
1.語文(100分) 2.機上操作(100分) 3.職業(yè)技能力面試(100分)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60 | 中職、職高計算機類考生 | 3600 | ||
1.語文(100分) 2.營銷基本知識(80分) 3.職業(yè)技能面試(100分) | 市場營銷 | 3 | 90 | 中職、職高營銷類考生 | 3300 | ||
1.語文(100分) 2.會計賬務處理實操(100分) 3.職業(yè)技能面試(100分) | 會計(電算化) | 3 | 90 | 中職、職高財經類考生 | 3300 | ||
1.語文(100分) 2.形體表演(100分) 3.職業(yè)技能面試(100分) | 空中乘務 | 3 | 60 | 中職、職高所有類考生 | 3600 | ||
旅游管理 | 3 | 60 | 中職、職高所有類考生 | 3300 | |||
合計 | 4200 |
2016年46個專業(yè)進行單獨招生,招生計劃4200人,各招生專業(yè)計劃及考試課程如下表:
第十四條: 志愿填報:取得2016河南省高考報名資格(包括參加中職生“對口升學”報名的考生,參與我院單招報名者,只能填報我院一個專業(yè)科類,再選報這個專業(yè)科類中的1-5個不同專業(yè)志愿。
第十五條:考核辦法及考核時間:考核由文化基礎知識考試、職業(yè)潛質(職業(yè)技能)考核兩部分組成??己说攸c設在河南經貿職業(yè)學院【鄭東新區(qū)龍子湖高校園區(qū)(龍子湖內環(huán)路與博學路交叉口)】。
(一)文化基礎知識考試:
普通類(科類01-11):公共考試課程《語文》滿分120分,科類01、02、03、04、05、06加考《數學》滿分80分,科類07、08、09、10加考《英語》滿分80分,科類11加考《素描》80分。
對口類(科類12):公共考試課程《語文》滿分100分,室內藝術設計加考《素描》滿分100分,計算機應用技術加考《機上操作》滿分100分,市場營銷加考《營銷基本知識》滿分100分,會計(電算化)加考《會計賬務處理實操》滿分100分,空中乘務、旅游管理均加考《形體表演》滿分100分。
(二)職業(yè)潛質(職業(yè)技能)考核
普通類進行職業(yè)潛質面試,滿分100分,建立面試試題庫,分專業(yè)科類進行;對口類進行職業(yè)技能面試,滿分100分建立面試試題庫,分專業(yè)進行。
(三)考核時間
2016年4月10日
上午8:30-10:30 公共考試課程《語文》
上午10:50-12:20 加考課程(《數學》、《英語》、《素描》等)
下午2:30-6:00 職業(yè)潛能(職業(yè)技能)面試
第十六條:錄取政策: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組織錄取。考生被我院錄取報到后,與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體條件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加分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1)獲縣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的子女;
(2)縣級優(yōu)秀學生、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員;
(3)各種學科(包括體育、藝術、技能大賽等)大賽縣級獲獎得者;
(4)獲得各類初級資格證書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分
(1)市級優(yōu)秀學生、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員;
(2)各種學科(包括體育、藝術、技能大賽等)大賽市級獲獎得者;
(3)獲市(地)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的子女;
(4)獲得各類中級資格證書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5分
(1)省級優(yōu)秀學生、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員;
(2)各種學科(包括體育、藝術、技能大賽等)大賽省級獲獎得者;
(3)獲省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
(4)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
(5)獲得各類高級資格證書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20分
(1)全國優(yōu)秀學生、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員;
(2)各種學科(包括體育、藝術、技能大賽等)大賽國家級獲獎得者;
(3)獲全國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
(4)烈士子女;
(5)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三)錄取原則
(1)除專業(yè)科類06、10外的其他科類錄取原則:文化課基礎知識成績中,加考課程成績低于滿分的50%(不包括50%)不予錄取,符合上述成績者按專業(yè)科類(對口類12按專業(yè)),以總分(總分是文化考試成績、職業(yè)潛能(職業(yè)技能)面試成績、加分項之和)從高到低根據科類計劃數依次錄取,再根據專業(yè)志愿錄取到各個專業(yè)。
(2)專業(yè)科類06、10的錄取原則:以總分(總分是文化考試成績、職業(yè)能力成績、加分項之和)從高到低根據計劃數依次錄取。再根據專業(yè)志愿錄取到各個專業(yè)。
第五章 獎(助)學金設置
第十七條 學生待遇:與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并享受學院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院綜合獎(助)學金、院單項獎學金、院特困生獎學金。按照國家規(guī)定,貧困生報到注冊后可以申請辦理助學貸款。
第六章 畢業(yè)文憑
第十八條 學生畢業(yè)頒發(fā)統(tǒng)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飘厴I(yè)證書,國家承認學歷,并由省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辦理就業(yè)報到證。
第七章 學校地址、咨詢熱線
第十九條 學院地址:
鄭東新區(qū)龍子湖高校園區(qū)(龍子湖內環(huán)路與博學路交叉口)
第二十條 咨詢電話:
0371-86661272 86661222 15138956385 15138956395
第二十一條 學院網址:http://www.hnjm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