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 工作時間 | 方式及途徑 |
報送《2016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場資源表》(見附件3) | 3月30日前 | 傳真至0531-88190514,協(xié)同辦公平臺 |
報送《2016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yè)資格考試試卷領取及值班信息表》(見附件4) | 4月13日前 | 協(xié)同辦公平臺 |
從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 4月15日 | 專人專車 |
考試實施 | 4月16日 4月17日 | 考試期間要嚴格落實各項報告制度,及時報告考前準備情況、開考情況、考試結束試卷回收情況。 |
將答題卡、座次表及主觀題科目第二聯(lián)考場情況記錄單(各考區(qū)自行復印留存作違紀處理)送至指定地點 | 4月18日 | 專人專車 |
報送《2016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yè)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情況表》(見附件5) | 4月22日前 | 傳真至0531-88190514,原件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