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正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縣宗教執(zhí)法大隊2011年進人計劃,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招縣宗教事務局所屬縣宗教執(zhí)法大隊工作人員。為保證此次招考工作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考工作由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監(jiān)督。
二、招考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凡進必考”制度,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請竺百Y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的程序進行。
三、招考對象、崗位、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本縣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正式人員。
(二)招考崗位及人數
公開選招管理崗位4名男性工作人員。
(三)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政治立場堅定,組織紀律性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
3、身體健康,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和協(xié)調溝通能力;有獨立處理突發(fā)事件和敢于執(zhí)法、嚴于執(zhí)法的能力;
5、安心選招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學??埔陨戏蓪I(yè)和全日制大學本科中文專業(yè)畢業(yè)的,且在職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7、會計算機操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
四、報 名
1、報名時間:2011年9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正安縣民宗局辦公室
3、材料要求:參加招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個人簡歷(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紅底免冠照片4張;
(4)所在單位行政主管局及鄉(xiāng)鎮(zhèn)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人員持有《會計證》的,須提交原件和復印件 (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
4、報名要求:原則上職位報名人數與職位計劃招聘數達到3∶1。達不到比例時,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由本人報名及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5、報考人員每人交報名費200元。
五、資格審查
1.根據招考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報考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考。
2.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考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取消考試資格。
3.通過招考領導小組資格審查符合考試條件的報名人員,于2011年9月9日下午在縣民宗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參考人員需同時持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方可入場參加考試。筆試內容不發(fā)放參考用書。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宗教事務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考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
2.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成績等相關事宜見招考信息公示。
七、體檢、考察、聘用
1.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擬招考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同一職位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衛(wèi)生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人發(fā)〔2005〕4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在考察中發(fā)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報招考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其招聘資格:
(1)曾因違法違紀受到黨紀政紀、勞動教養(yǎng)、刑事處罰的人員。
(2)近兩年的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
(3)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根據應試人員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八、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招聘人員,并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招聘人員在公示期有異議的,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調查。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及聘用手續(xù)。
十、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報考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工作人員和參考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對參考人員取消考試錄和聘用資格。
聯系電話:6421810
監(jiān)督電話:6421316 6422309
十一、未盡事宜,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