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干部隊伍建設,優(yōu)化法官隊伍結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決定》,經(jīng)上級法院、漣源市委同意,面向社會公開選調法院執(zhí)行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條件
面向社會公開選調法院執(zhí)行人員5名。
具體選調條件為:
1、具有公務員身份;
2、政治思想好,工作期間年度考核連續(xù)評為稱職(含稱職)以上,且無違法違紀行為;
3、法律大專以上學歷;
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限男性。
以上條件應同時具備,具有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者優(yōu)先。
二、選調程序及方法
選調工作按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筆試面試、
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入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在中國法院網(wǎng)、湖南法院網(wǎng)、漣源政府門戶網(wǎng)站、漣源紅星網(wǎng)和漣源電視臺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21日—2016年2月26日。
(1)現(xiàn)場報名:直接到漣源市人民法院政工室(412室)報名,報考者需提交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同意報名證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填寫《漣源市人民法院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2)郵寄報名:請報名者將上述相關資料郵寄至漣源市人民法院政工室并電話聯(lián)系確認,有效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復印件(原件不寄送,筆試時請攜帶,以備核查),及單位同意報名證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漣源市人民法院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郵寄報名截止日期為2016年2月26日17:30,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
如因個人提供信息失實或有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個人負責。
(三)資格審查
時間:2016年3月上旬。
對選調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包括年齡、身份、工作時間、學歷等進行審查,通知審查合格的人員領取準考證。選調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未達到1:3的,將相應減少選調人數(shù)。
(四)組織筆試和面試
時間:2016年3月中旬
地點:漣源市人民法院辦公樓一審判庭
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組織筆試和閱卷評分,成績采用百分制。筆試內(nèi)容側重法學理論知識、執(zhí)行實務水平和綜合能力,不指定復習用書。根據(jù)選調計劃,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名單。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
(五)體檢和考察
按綜合成績排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綜合成績?yōu)楣P試占50%,面試占5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綜合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體檢標準項目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進行組織考察。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jù)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wǎng)、漣源紅星網(wǎng)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入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對擬調入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人事編制手續(xù)。
三、其他事項
1.已列入考察人選的,須經(jīng)所在單位出示同意調出意見,報名資料原則上不予退回,依法保護報考者個人信息。
2.被選調人員原行政職級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予以確認。
3.被選調人員在異地的,不負責家屬工作調動,住房及小孩入學等均自行解決。
4.對不符合報名條件而弄虛作假或考試中舞弊者,取消其入選資格,并視情況追究紀律責任。
5.凡被選調者,需簽訂最低服務五年的合同。
聯(lián)系地址:湖南省漣源市人民法院政工室,郵政編碼:417100,聯(lián)系人:肖紅,聯(lián)系電話:0738-4875809。
漣源市委組織部
漣源市編委辦
漣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月21日
附件: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