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省教育廳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qū)教育局,省屬中小學:
為推進實施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根據(jù)《教育部關(guān)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guān)于進一步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教師廳〔2015〕3號)、《教育部關(guān)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省教育廳研究制定了《廣東省教育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廣東省教育廳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統(tǒng)稱《試點實施辦法》)?,F(xiàn)將《試點實施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各地在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送省教育廳。
廣東省教育廳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