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網校:>>>點擊進入<<<
網校授課:>>>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fā)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學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粕究普猩ぷ鳎S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農業(yè)大學海都學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粕究频恼猩ぷ鳌?/P>
第三條 學院的招生工作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陽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社會媒體、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四條 學院全稱:青島農業(yè)大學海都學院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萊陽市文化路11號 郵政編碼:265200
第六條 學院辦學體制及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第七條 創(chuàng)辦時間:2005年。
第八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相關招生工作政策,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粕究普猩ぷ鞯某TO機構,負責學院??粕究普猩ぷ鞯慕M織和實施。
第十條 學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專業(yè)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招生計劃通過省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章程、學院網站等向社會及考生公布。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guī)定和學院相關文件要求,依據考生專升本成績,參考考生的過程性考核結果,擇優(yōu)錄取。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錄取結果公布及入學通知書郵寄:考生可通過山東省公布的錄取信息查詢渠道及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錄取查詢。被錄取考生的入學通知書,由學院寄往考生填報志愿時要求寄往的地址和收件人處(若寄往的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聯系電話有變更,請及時與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告知)。
第十四條 執(zhí)行山東省教育廳、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
⑴ 學費:11000元/生/年;
⑵ 住宿費:執(zhí)行山東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
⑶ 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fā)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 證書頒發(fā):專升本學生的修業(yè)年限一般為2至4年。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guī)定課程,成績合格,由本校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yè)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yè)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第十六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5-7237901、7237902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35-2922006
學院信息網:http://www.hdxy.org
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hdxy.org/zs
第十七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未經學院許可,而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青島農業(yè)大學海都學院負責解釋。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