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輔導員崗位
考試采用筆試、專業(yè)測試、綜合測試的方式進行。
1. 筆試。根據(jù)招聘崗位要求測試相關通識和專業(yè)知識。筆試結束后,輔導員崗位人員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專業(yè)測試和綜合測試人員??偡譃?00分,合格線為60分。
2. 專業(yè)測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分析問題的能力??偡譃?00分,合格線為60分。
3. 綜合測試。采用面試答辯形式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綜合素質(zhì)??偡譃?00分,合格線為60分。
4. 輔導員崗位招聘考試總分 = 筆試成績(30%)+ 專業(yè)測試成績(40%)+ 綜合測試成績(30%)
(二)教師崗位
考試采用試講和綜合測試的方式進行。
1.試講。采用在現(xiàn)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準備40分鐘后,講一節(jié)與應聘專業(yè)、層次相一致的15分鐘的微型課或說課。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nèi)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做出評價,同時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及運用專業(y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和能力??偡譃?00分,合格線為60分。
2. 綜合測試。采用面試答辯形式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綜合素質(zhì)??偡譃?00分,合格線為60分。
3. 教師崗位招聘考試總分 = 試講成績(70%)+ 綜合測試成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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