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營山縣委同意,營山縣人民法院擬在南充市轄區(qū)內招聘臨時書記員、安保人員等司法輔助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公開報考、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進行。
二、計劃招聘人數擬招聘臨時書記員、安保人員等司法輔助工作人員25名,主要從事法庭記錄和安保等執(zhí)法辦案輔助工作。
三、招聘性質招聘人員屬單位自聘臨時人員,不具有法院正式干警和公務員身份。
四、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南充市轄區(qū)內戶口;
4、大專以上文化,取得三年及以上駕駛執(zhí)照的可適當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所聘崗位工作。
6、具備法律專業(yè)知識、文秘寫作、汽車駕駛、計算機運用等特長的作為優(yōu)先條件考慮;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1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兩張,有工作單位者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報名地點:營山縣人民法院政治處。聯系人:李燕國、劉婷婷,聯系電話(0817)8318234。
(三)資格審查:由營山縣人民法院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fā)給準考證。
(四)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聽寫記錄等,滿分100分。
2、面試。面試內容為口頭表達、儀表、邏輯思維、臨場應變等,總分100分。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得出考生綜合成績。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按照實際參考人數擇優(yōu)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數根據參考人數和考試成績具體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考生經考試、體檢合格后,由營山縣人民法院組織考察。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保證原單位同意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疾觳缓细裾卟挥杵赣谩sw檢及考察不合格所產生的缺額另行招聘。
六、聘用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試聘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期限為三年。聘用期內,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有違法違紀行為,可隨時解聘。聘用期滿,根據聘用單位工作需要,可續(xù)聘。
七、工資待遇試用期間,月工資800元,試用期滿,每月工資1200元,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國家法定社會保險由聘用單位和個人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
八、本公告由營山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