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其實質而言,禁忌也是一種信仰,它是在長期的生活中逐漸形成的,并在人們的生活中長期相傳沿襲。鄂倫春族的種種禁忌是其原始宗教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可以大致分為:
一,對某種自然現(xiàn)象或自然物的禁忌,如,在出獵中燒火做飯,不燒蹦火星的木柴,不往火上灑水,怕得罪了火神打不到野獸;
喝酒前,用草棍或手指沾酒向上彈,一邊彈一邊喊:“錯,白依那恰”,以表示對山神的尊敬。
二,狩獵生產(chǎn)的禁忌,如,出獵前不要說要獵取幾個野獸,否則什么野獸也打不著;用狍哨引誘打到的狍子,不能割斷脖子,否則以后就再也引誘不到了。
三,對動植物的禁忌,如,打死熊,不能說是死了,要說“阿瑪哈(大爺)睡覺了”,不然熊會害人;不能隨便坐在自然倒下的大木頭上,認為這些橫倒的木頭常常是由“毛毛帖”(神)變的,它們正躺在那里歇氣,誰要是騎它們,毛毛帖就會讓他生?。?/P>
四,人的禁忌,主要是針對婦女的。如,婦女在仙人柱內不能坐瑪路席,這是供神的地方;婦女不許鋪熊皮,鋪了要流產(chǎn)等等。這大多表明了對婦女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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