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考隨遷子女報考條件作了哪些調整和完善?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765 次 日期:2015-11-23 14:20:09
溫馨提示:易賢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了“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考隨遷子女報考條件作了哪些調整和完善?”,方便廣大網(wǎng)友查閱!

問: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考隨遷子女報考條件作了哪些調整和完善?

答:根據(jù)我省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的實際,結合進城務工人員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實際,經(jīng)省政府同意,在認真貫徹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的報名資格條件的基礎上,對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的資格條件進行了適當調整、補充和完善,適度放寬了報名條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明確了社會保險等截止時間,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統(tǒng)一為2016年8月31日前。二是完善了居住證的年限認定辦法,除了原規(guī)定有連續(xù)三年的居住證為符合條件外,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2013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tài)的也將予以認定。三是適度放寬合法穩(wěn)定住所條件,除原合法居住條件外,住所為農(nóng)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產(chǎn)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到當?shù)嘏沙鏊蜞l(xiāng)鎮(zhèn)、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的居住手續(xù)的也可申請報考。四是解決了就學地與就業(yè)地不一致問題,2016年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其在我省參加中考,但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予以認定。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wǎng)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2025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

  • 報班類型
  • 姓名
  • 手機號
  • 驗證碼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wǎng)站聲明 | 網(wǎng)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wǎng)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聯(lián)系電話:0871-65099533/13759567129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526150442(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