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來源: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網 閱讀:3717 次 日期:2015-11-19 11: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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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干,兼有哲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學校前身是創(chuàng)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學,1978年開始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是全國首批擁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之一;1986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成為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學校擁有國家重點學科4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個;湖北省一級重點學科10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湖北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5個。學?,F(xiàn)有6個博士后流動站;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統(tǒng)計學、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53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8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工商管理碩士(MBA)、法律專業(yè)碩士(JM)、會計碩士(MPAcc)、公共管理碩士(MPA)等17個專業(yè)碩士學位授權點;并擁有各層次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地區(qū)學生的招生權。

因教育部未正式下達2016年招生計劃,2016年學校擬通過“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和普通招考三種方式,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190余名(不含33個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實際招生規(guī)模須以教育部下達到學校的招生計劃為準。

一、招考方式

“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招生將于2015年11月啟動,2016年1月公布擬錄取名單。普通招考預計于2016年1月啟動網報,3月考試。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把芯可猩畔⒕W”上的專項工作通知。

三種方式招收的博士學位研究生均占用招生學院2016年度的非專項招生計劃數(shù)。其中,“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的招生人數(shù)原則上不超過各學院上年度實際招生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實際招生人數(shù)須以教育部下達到學校的本年度招生計劃為準。。

(一)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公開招考選拔招收博士研究生,該方式考生須參加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含各類專項計劃)。

(二)“申請—考核”制: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條件,由考生本人申請、導師(組)推薦、學院考核、學校審定、不參加學校組織的統(tǒng)一入學考試而錄取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三)碩博連讀:學校從完成規(guī)定課程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具有較強創(chuàng)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研究生中,按照一定程序和條件擇優(yōu)遴選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該方式不需參加學校組織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報考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勤奮學習,愿意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3.有兩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專家(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推薦;

4.應屆或往屆碩士畢業(yè)研究生;

5.不接收同等學力者報考。

(二)“申請—考核”制博士生研究生申請者,除須具備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國內碩士研究生,且本科和研究生階段均全日制就讀于國家“211工程”及以上高校,或具有與所報考專業(yè)對應的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其他高校;或經教育部認證的境外一流大學碩士學位獲得者;

2.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較好的培養(yǎng)潛質,發(fā)表過相應的科研成果;

3.能在2016年4月前將人事檔案關系轉至學校,且在校期間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學習。

(三)“碩博連讀”選拔對象,除須具備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條件的1、2、3條外,還須具備如下條件:

1.具有本校碩士研究生學籍,且全日制攻讀學術學位的二年級碩士研究生,委托培養(yǎng)和定向培養(yǎng)除外;

2.修完已開設的碩士學位課程,各門課程平均成績不低于80分,單科均不低于76分且無重修、不及格記錄;

3.英語國家6級考試成績不低于總分的75%,或雅思6.5分以上,或托福90分以上,或取得我校碩士學位英語課程免修資格。其他語種申請者參照相應標準執(zhí)行;

4.獲得本學科專業(yè)2名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意見;

5.本、碩在學期間未受過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6.碩士就讀專業(yè)和所申報的博士招生專業(yè)須為相同一級學科(理論經濟學與應用經濟學可以打通);

7.具有較強創(chuàng)新精神和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

8.錄取后人事檔案關系不得轉出學校,且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學習。

重要提示:參加“申請—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的,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有所在學校研究生培養(yǎng)部門出具的能如期畢業(yè)的研究生學籍證明;往屆碩士畢業(yè)研究生須具有碩士學位;在境外教育科研機構獲得學位、學歷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報考程序

(一)“申請—考核”和“碩博連讀”

1.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2015年11月21—30日。11月30日24點系統(tǒng)關閉;

(2)網報流程:閱讀報考須知→完整填寫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網上繳費→打印報名信息卡。具體流程另行確定。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和交送報考材料在復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時,報考者需提交的材料(均須使用A4紙張)包括:

(1)《2016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1份(網報成功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雙面打印并簽名);

(2)副高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信2份(均須專家本人簽字,且提供其職稱復印件各1份);

(3)體格檢查表1份(市級三甲以上醫(yī)院的體檢結果,可使用三甲以上醫(yī)院的體檢表);

(4)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交所在學校研究生培養(yǎng)部門提供能如期畢業(yè)的研究生學籍證明)。獲得境外碩士學位的報考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條不適用于“碩博連讀”研究生;

(5)碩士階段成績單1份(須加蓋研究生培養(yǎng)部門公章;往屆生也可從人事檔案中提取復印,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6)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

(7)本人簽名的科研經歷簡介及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研計劃(研究計劃應具備科學性、創(chuàng)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題、已有基礎、基本思路、預期目標等,不少于3000字);

(8)以下至少一項參加英語考試的成績證明,具體包括:TOEFL,GRE,雅思,國家英語六級考試,國家英語專業(yè)考試,WSK(PETS 5);

(9)獲獎證書、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chuàng)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通過后,繳納報名費200元/人。

(二)普通招考

1.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2016年1月22日—2月25日。2月25日24點網上報名系統(tǒng)關閉;

(2)網報流程:閱讀報考須知→完整填寫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網上繳費→打印報名信息卡。具體流程另行確定。

2.資格審查

(1)時間:資格審查和交送報考材料在考試前領取準考證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報考博士研究生登記表》(網報成功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雙面打印并簽名)1份;

②副高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信2份(均須專家本人簽字,且提供其職稱復印件各1份);

③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1份;

④體格檢查表(市級三甲以上醫(yī)院的體檢結果)1份;

⑤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提交所在學校研究生培養(yǎng)部門提供能如期畢業(yè)的研究生學籍證明,獲得國外碩士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⑥碩士階段成績單1份(須加蓋碩士培養(yǎng)部門公章或考生檔案所在人事部門公章);

⑦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限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考生)1份。

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發(fā)放準考證,取消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后,繳納報名費200元/人。

四、初試

(一)“申請—考核”和“碩博連讀”

1.考核形式:各學院根據本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確定考核方式。

2.考核內容:考核內容包括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重點考核申請人的基礎知識、科研能力及其培養(yǎng)潛質等??己斯ぷ餍〗M成員按照無記名制分別對申請者的考核情況獨立打分??己诉^程要有相關記錄及考核成績,并由考核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備查。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的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單科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考核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公布擬錄取名單。

(二)普通招考

1.初試科目:包括外國語、業(yè)務課一和業(yè)務課二,均為筆試。

2.初試時間: 2016年3月中下旬,考試時間為一天半。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初試地點:學校南湖校區(qū)。

4.成績查詢:考生可于4月底前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上查詢初試成績,學校不另向考生郵寄初試成績書面通知單。

五、復試及錄取

(一)“申請—考核”和“碩博連讀”

以初試考核結果為準,不再進行復試。擬錄取名單中的人員,此階段需按要求完成確認擬錄取手續(xù),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二)普通招考: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按招生專業(yè)上線考生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復試名單。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期間確定擬招錄導師。

復試方案及錄取結果將在研究生招生網上另行公布。

六、學習年限

1.“申請—考核”、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人事檔案到學校的非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人事檔案未到學校的非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和專項計劃(即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生,基本學制為4年。

2.碩博連讀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為5—6年(含其碩士生階段)。

七、相關說明

(一)中期考核

自2016級起,我校錄取的各類博士研究生(含“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普通招考)必須在通過學校組織的中期考核后,方可進入博士學位論文開題環(huán)節(jié)。入學后三年內未能通過中期考核的,則作分流處理。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內容根據學科分為以下幾種:

(1)哲學、法學和公共管理類博士研究生分別考核研究方法、一級學科經典文獻和專業(yè)經典文獻;

(2)理論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類博士研究生分別考核高級微觀經濟學、高級宏觀經濟學和高級計量經濟學、研究方法、一級學科經典文獻和專業(yè)經典文獻;

(3)工商管理類博士研究生分別考核高級微觀經濟學、高級計量經濟學、研究方法、一級學科經典文獻和專業(yè)經典文獻。

2.入學后三個學年內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培養(yǎng)計劃中任何一門課程不及格者,為分流對象。分流途徑有以下三種:

(1)已獲得碩士學位的,經本人申請、學院同意,由學校按博士研究生肄業(yè)處理;

(2)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經本人申請、學院同意,按碩士畢業(yè)條件撰寫學位、參加論文答辯,合格者授予碩士學位和發(fā)放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不合格者按碩士研究生結業(yè)處理;

(3)對不參加中期考核或不愿轉為碩士培養(yǎng)或未取得培養(yǎng)方案中規(guī)定的學分者,經本人申請,學院同意,由學校按博士研究生肄業(yè)處理。

中期考核的具體辦法由研究生院另行規(guī)定。

(二)招生名額分配

1.因招生規(guī)模小于學校導師規(guī)模,列入本年度招生專業(yè)目錄的導師無法確保能錄取1名博士研究生。在報名和初試環(huán)節(jié),按招生專業(yè)進行報考。

2.學校以“基數(shù)加調節(jié)”方式確定各學院(中心)招生計劃(不含少數(shù)民族骨干生計劃),對于在博士生培養(yǎng)、科學研究、學科平臺建設取得突出成績的博士生培養(yǎng)單位或導師,在博士招生計劃上予以調增,由學院自主使用。

3.每名導師限招1名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博士生。

4.各學院擬錄取博士生(不含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中,定向培養(yǎng)(即檔案與工資關系不轉入學校)博士生比例不得高于總計劃(不含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的20%。擬錄取為全日制脫產生的,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檔案轉入我校的,取消其擬錄取資格,該招生計劃由學校收回作為追加指標使用。

(三)考試科目

博士生初試“業(yè)務課一”繼續(xù)實行跨專業(yè)聯(lián)考。經濟學、法學和管理學專業(yè)的業(yè)務課一為校內聯(lián)考。

1.聯(lián)考科目“經濟學一”,適用于理論經濟學各專業(yè);

2.聯(lián)考科目“經濟學二”適用于應用經濟學各專業(yè),管理學各專業(yè)可選用;

3.聯(lián)考科目“法學基礎”,適用于法學各專業(yè);

4.聯(lián)考科目“管理學”,適用于管理學各專業(yè)。

聯(lián)考科目初試大綱見附件。

(四)“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

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yǎng)、定向就業(yè)”的原則,學校招收33名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學生畢業(yè)后,按協(xié)議回定向地區(qū)和單位就業(yè)??忌诂F(xiàn)場確認時,須提交《報考2016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忌鷪罂假Y格認定工作由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或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負責。

(五)其他

1.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糾紛而不能被錄取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入學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不提供歷年專業(yè)課試題,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3.另行發(fā)布2016年港澳臺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八、學費和獎助體系

(一)學費

2016年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博士研究生(含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不包括人事檔案未到學校的博士生)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10000元/生.年。人事檔案未到學校的非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2.8萬元/生.年。對超過基本學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脫產生按0.25萬元/生.半年、在職生按0.7萬元/生.半年收取學費,直至獲得學位證或畢業(yè)證。

(二)獎助體系

1.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研究生綜合和單項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三助”助學金和臨時特殊困難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3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7%;博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資助標準分別為1200元/生•月、2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

3.博士學業(yè)獎學金分為一、二等獎,其中:一等獎18000元/生•年(獎勵比例30%),二等獎10000元/生•年(獎勵比例70%)。獎學金等級,新生按入學考試成績和考生來源評定,在校生根據上一學年科研積分排序評定。

4.研究生科研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設一等獎2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獎勵標準為5000元/生;二等獎4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設特等獎1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從一等獎獲獎人選中產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同時授予“研究生十大科研新星”稱號。(科研獎學金明年可能要取消,尚不確定。)

5.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yōu)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yōu)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6.“三助”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

7.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研究生個人發(fā)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少Y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九、聯(lián)系方式

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yz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430073,電話:(027)88386706,傳真:(027)88386216。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mail: yjszsb@znufe.edu.cn。

附件:

1.學院簡介(博士)

2.2016博士招生專業(yè)及考試科目一覽表(普通招考)

3.2016年“申請-考核”制和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一覽

4.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導師信息一覽表

5.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生初試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

6.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聯(lián)系方式(博士)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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