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有關規(guī)定,11月7日舉行的經濟專業(yè)考試,我省統(tǒng)一實行“滿考”和“裸考”,即遲到者禁止入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離場;應試人員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時鐘)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應試人員應考時,只需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準考證、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進入考室、考座。考試時間以考點鈴聲為準,試室時鐘作為參考。
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刑法》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為此,呼吁廣大考生集中精力備考,憑自己實力參考,不要聽信培訓機構的誤導,堅決不購買和使用高科技作弊工具,不相互串通作弊,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誠信參考。
特此提示。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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