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場確認需準備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國考合格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師范類專業(yè)教育實習鑒定材料(往屆畢業(yè)生實習鑒定表在自己的檔案里,現(xiàn)場確認時帶復印件即可)、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
9.社會人員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工作單位(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0.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1.紅底2寸照片1張,(背面用圓珠筆寫上姓名),用于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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