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辦公廳下達的2016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有關政策和報考2016年度碩士生、博士生《考生登記表》,請考生按照如下網(wǎng)站和程序查詢、下載或者打?。?/P>
(一)教育部網(wǎng)站(http://www.moe.edu.cn/)首頁,或者其首頁――民族司――“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yǎng)”專欄。(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三)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教育廳信息網(wǎng)首頁。(四)“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信息網(wǎng)”。
廣西生源地報考碩士人員進行資格確認期間,由于工作繁忙,難以電話一一政策解答,請考生、家長恕自行按照上述網(wǎng)站查詢政策,望諒解!
二、有關程序和事項
(一)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對報考碩士的考生的學歷、學位、民族、戶籍和生源地等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對合格人員2016年《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蓋章。其辦公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竹溪路69號,廣西教育廳辦公大樓1樓,電話:0771-5815197、王老師,5815199、5815196。在廣西南寧市市區(qū)乘公共汽車:在市金湖廣場(舊稱五象廣場)站乘34路、601路,到南寧市中級法院站下車。
(二)報考碩士的廣西生源地考生,如果在廣西境外的省、市、區(qū)考點參加全國碩士統(tǒng)一考試的,必須要憑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已經(jīng)蓋章的2016年《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1份,到自己所要參加2016年全國碩士統(tǒng)一考試的考點所在地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省級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或者高教處,領取當?shù)貙iT的校驗碼(考研是屬地管理),然后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的時間在網(wǎng)上報名。例如,在湖南省境內就讀大學的廣西生源地的應屆本科考生,要在湖南省境內的考點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研考試的,考生要報考湖南大學或者報考浙江大學的碩士研究生,就必須憑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已經(jīng)蓋章的2016年《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原件1份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到湖南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或高等教育處領取湖南省當?shù)貙iT的校驗碼,然后自行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內在當?shù)鼐W(wǎng)上報名。
在廣西境內考點考碩的考生必須要到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或者廣西招考院普高招生處領取廣西境內專門的校驗碼,然后自行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內在廣西境內網(wǎng)上報名。
報考博士的廣西生源地考生,必須拿1份已經(jīng)蓋好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公章的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交到廣西招生考試院普高招生處備存,不需領取任何專門的校驗碼和參加全國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
廣西招生考試院普高招生處辦公樓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柳園路,招生考試院辦公樓5樓,電話:0771-5337501。
考生可按以下線路行走:(1)乘公共汽車,在廣西教育廳門前南寧市中級法院站乘213路到新興苑站下車,過人行天橋到柳園路,再步行約300米。(2)或乘坐的士直接到廣西招生考試院即可。
(三)報考碩士或者博士的考生,自己事先要與想報考的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電話聯(lián)系,了解所報考學校、專業(yè)、招生指標、考點和確認等事項(或者請按照上述4個網(wǎng)站查詢)。
所有報考碩士的考生要憑已經(jīng)領取的上述專門校驗碼,除了按照教育部統(tǒng)一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wǎng)上報名之外,最后還要在報考點現(xiàn)場確認,具體時間必須自行詢問報考點的學校。
(四)報考碩士生或博士生的考生自己必須將民族教育處已經(jīng)確認資格并蓋章后的2016年碩士或者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1份,通過郵局郵寄(最好通過郵局“EMS”掛號)給自己所要報考的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備存,具體事項請考生自己聯(lián)系。
三、報考人員必須提供材料
(一)報考碩士生必須提供材料:
1.考生個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1份。
2.如果是在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學生證復印件1份。
3.考生本人廣西常住戶口簿中的本人情況頁碼的復印件1份;如果考生本人戶口已經(jīng)遷入到就讀區(qū)內或者區(qū)外大學的,由該學校保衛(wèi)部門(戶籍管理部門)提供蓋章的廣西生源地戶籍證明1份。
4.考生填好“報考2016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一式5份(考慮到現(xiàn)實中3份不夠使用,故要求5份),每份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考生必須自己簽名和貼上1吋照片(黑白或者彩色照片均可)。
5.如果是在職考生(即正式入編入冊的),其單位還要在上述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中“單位意見”一欄簽上:同意,并蓋單位(法人)公章。其中,自治區(qū)境內大專院校正式入編在冊人員,可蓋該校人事處公章;中小學校正式入編在冊的人員,必須蓋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局公章。
6.已經(jīng)畢業(yè)且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本科生(含同等學力人員),必須還提供其“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在校應屆普通本科畢業(yè)生除外)。
考生不必提供任何原件,以免丟失!考生必須對自己所提供以上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對報考2016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生的人員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并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在廣西教育廳網(wǎng)上公示。
(二)報考博士生必須提供材料:
1.考生個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1份。
2.考生如是在校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學生證復印件1份。
3.考生本人廣西常住戶口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如果考生本人戶口已經(jīng)遷入到就讀區(qū)內或者區(qū)外大學的,由該大學保衛(wèi)部門(戶籍管理部門)提供蓋章的廣西生源地戶籍證明1份。
4.考生填好報考2016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一式5份(考慮到現(xiàn)實中報考1所大學3份不夠使用,故要求5份),每份《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考生必須自己簽名和貼上1吋照片(黑白或者彩色照片均可)。
每位報考博士人員依據(jù)自己實際情況,可以同時報考3所大學,1所大學需要《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5份,依此類推。
5.如果是在職考生(即正式入編入冊的),其單位還要在上述《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中“單位意見”一欄簽上:同意,并蓋單位(法人)公章。其中,自治區(qū)內大專院校正式入編入冊的人員,可蓋該校人事處公章;中小學校正式入編的人員,須蓋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局公章。
6.已經(jīng)畢業(yè)且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碩士生(含同等學力人員)須提供其“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在校應屆碩士研究畢業(yè)生除外)。如果僅獲得碩士學位單證書的考生,也必須同時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各1份。
報考博士考生必須一次性送齊上述所有材料(含同時報考3所大學的材料),民族教育處不進行重復的資格審查確認。
考生不必提供任何原件,以免丟失!考生必須對自己所提供以上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四、考生可將上述材料郵寄或者傳真給委托的父母或者其他人員(統(tǒng)稱“被委托人”),然后到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辦理資格確認手續(xù)。鑒于民族教育處10月份碩士資格確認工作繁忙,人員少,無法直接受理傳真件或者接受郵件,請諒解!
五、關于民族教育處蓋章后上述碩士或者博士《登記表》的用途:
(一)1份留存民族教育處。
(二)1份請報考碩士的考生自己到廣西招生考試院普高招生處領取廣西專門的效驗碼時送交1份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備案,或者到相應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省級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或者高等教育處領取當?shù)貙iT的校驗碼與備案。
報考博士的考生,不需領取專門的效驗碼和參加全國統(tǒng)一的網(wǎng)上報名,僅交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1份到廣西招生考試院普高招生處備案。
(三)1份考生自己交給或者郵寄給所要報考的大學研招辦備案。
(四)1份留考生待2016年4-9月期間,如果得到擬錄取院校通知復試時使用。
(五)1份留考生2016年4-9月期間,將與廣西教育廳學生處(廣西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辦公室)簽訂定向協(xié)議書時使用。
請考生將上述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確認蓋章后的碩士或者博士《登記表》妥善保管,自己再多復印若干份備用,如果《登記表》遺失后,不再補辦理!
六、詢問有關報考碩士、博士的具體事項,請查詢上述4個網(wǎng)址,或者向廣西招考院普高招生處和有關大學的研究生院(研招辦)咨詢。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僅負責報考人員資格確認,不具有招生職責,無法準確解答有關事項。
七、原則上要求考生自己來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提交上述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如果被委托人代替考生來進行資格確認的,其合法性、真實性或者由此出現(xiàn)的差錯,均由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沒有行政“收費許可證”,不能替代復印,繁忙而無法復印。故請考生自行準備好有關證件、復印件;或者攜有關原件、證件到廣西教育廳大樓附件的瑯西菜市或者青山菜市的文印店復印。
九、全國碩士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現(xiàn)場確認時間,請考生自己到考點詢問和落實。
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對報考碩士和博士人員進行資格確認的時間:碩士2015年10月10日――10月30日(10月31日星期六休息);博士2015年11月1日――12月31日。逾期不再辦理。
辦公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
十、2016年4月――10月期間,考生如果得到擬錄取院校的成績并擬錄取為碩士或博士的復試通知后,有關簽訂定向協(xié)議書、轉檔案和管理戶口等事項,請查詢“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教育廳信息網(wǎng)”首頁中的“學生處”,或者其“就業(yè)指導”專欄,或者請到如下部門咨詢與辦理:
(一)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竹溪路69號,廣西教育廳大樓5樓,郵編:530021。
(二)廣西教育廳學生處(廣西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辦公室)。
(三)聯(lián)系電話:0771-5815415、5815818。
廣西教育廳民族教育處沒有簽訂定向協(xié)議書、轉檔案和管理戶口等事項職責,無法準確解答有關政策,請諒解。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