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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教育系統(tǒng)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完善選賢任能的選人用人機制,充實高中階段教師隊伍,穩(wěn)步提升高中教育教學質(zhì)量,促進全縣教育事業(yè)健康、協(xié)調(diào)、持續(xù)發(fā)展,經(jīng)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在職正式教師公開遴選32名教師補充到麻江中學、縣中等職業(yè)學校、第二中學高中部任教。為做好遴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遴選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zhèn)洹⑷藣徬噙m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zhì)好、工作實績突出的教師遴選充實到麻江中學、縣中等職業(yè)學校、第二中學高中部任教。
二、組織形式
(一)本次遴選工作由縣人社局監(jiān)督和指導,委托縣教科局具體組織實施。
(二)遴選具體工作由麻江縣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有關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辦法以及本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我縣高中階段缺科教師遴選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縣高中階段缺科教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胡曉平(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陳來明(縣政府辦主任)
羅煥江(縣教科局局長)
楊國萍(縣財政局局長)
羅安清(縣人社局局長)
成 員:羅康娥(縣編委辦副主任)
楊 兵(縣教科局副局長、縣教師培訓中心主任)
蘭 燕(縣人社局副局長)
周樹勇(縣教科局黨組成員、縣教科局紀檢組長)
謝景恩(縣教科局副局長)
羅雪峰(縣教科局副局長)
吳本恒(縣教育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主任)
趙德勝(縣教師培訓中心副主任)
劉運輝(縣教科局教研室主任)
任玉時(麻江中學副校長,主持工作)
姜紅兵(縣中等職業(yè)學校校長)
陳正科(第二中學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科局),羅煥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 兵、蘭 燕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從相關部門抽調(diào)人員具體辦公。
四、遴選計劃和崗位
(一)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32名高中階段缺科教師,均為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詳見附件1)。
(二)崗位空缺及補員情況。
麻江中學空編51名,補員21名;縣中等職業(yè)學??站?9名,補員6名;縣第二中學空編6名,補員5名。
五、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此次遴選面向麻江縣各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在職正式教師(含2009年至2011年已經(jīng)接轉(zhuǎn)的特崗教師)。
(二)遴選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yè)心和身體健康的本縣在職正式教師。
2.報考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具備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優(yōu)先錄用。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高學段任教的教師,限期三年(以下達調(diào)動時間為限)內(nèi)取得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方能繼續(xù)任教,否則調(diào)整回原學校任教。
3.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4.報考教師年齡均在40周歲以下(即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報考教師須具有初級中學任教三年及以上教齡和二級教師及以上資格。
6.近三年(2012-2013、2013-2014、2014-2015學年度,下同)所教學科教學成績在全縣同年級同學科統(tǒng)考統(tǒng)評中至少有兩年超縣人均分以上。
7.報考體育、美術和音樂學科的教師,近三年自己或輔導學生至少在縣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2次以上(教師和指導學生可合并計算,獲獎等次三等獎及以上)或者獲州級獎1次以上。
8.報考縣中等職業(yè)學校音樂和舞蹈專業(yè)的教師,年齡在35歲以下,音樂表演或舞蹈等相近專業(yè)優(yōu)先。
9.報考教師年齡以縣教科局檔案室提供為準。
(三)以下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受黨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其他情形的。
六、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面試、考核、公示、辦理調(diào)動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fā)布。
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麻江縣教育網(wǎng)站和麻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公開發(fā)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日—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麻江縣教科局人事教育股。
3.報名要求:
(1)填寫《麻江縣2015年公開遴選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份。報名表請考生在“麻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麻江縣教育網(wǎng)”或縣教科局人事教育股郵箱中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表須按要求真實填寫清楚,如填寫錯誤或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必須持有委托人簽名且按手印的委托書,并視同考生本人填寫,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由本人承擔。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追究責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2)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材料(詳見附件3)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3)凡報考人員須經(jīng)所在學校領導審核簽字,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方能報考,同時,考生還須簽署報考承諾書。
(4)考務費由麻江中學、第二中學、縣職校按比例分擔。
(5)考生必須保持通訊暢通,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及時與麻江縣教科局人事教育股聯(lián)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而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jù)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遴選方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遴選方案》的規(guī)定對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核準,經(jīng)核準符合遴選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名意見。
(四)資格復審。
報名工作結束后,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抽派人員組成資格復審小組,將考生材料對照《遴選方案》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工作必須在報名結束后3天內(nèi)全部完成。對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報名考生,由資格復審小組通知考生改報或退還報名費。
(五)考試方式方法。
考試方式方法將采取筆試、面試和考核(加分)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七、筆試、面試和考核
(一)筆試。
1.筆試考務工作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和地點:縣教科局于筆試前三天通知參加遴選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教科局人事教育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3.筆試時間:2015年8月5日上午9:00—11:30。
4.筆試地點:設在麻江中學。筆試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5.筆試題目滿分為100分??荚嚪秶鸀殄噙x職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內(nèi)容。
6.筆試成績在“麻江縣教育網(wǎng)”、“麻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以及麻江縣教科局公示(筆試、面試、考核、聘用等相關事宜均在此公示、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報考同一職位取得面試資格條件的人員超過1:3比例的,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取得資格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若遇進入某職位面試人員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內(nèi)容:面試內(nèi)容為說課,說課內(nèi)容為遴選職位對應的我縣現(xiàn)行的中學教材,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zhì)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說課時間為45分鐘(其中備課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15分鐘),備課時不準帶教材、教參和教輔資料入備課室。
3.面試時間:在麻江教育局網(wǎng)上另行通知,請參考教師及時關注。
4.面試地點:麻江中學。
5.面試考官: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現(xiàn)場臨時抽定。
(三)考核(加分條件,均以近3年計算)。
1.優(yōu)質(zhì)課競賽(含教師技能大賽):經(jīng)過縣教科局選拔參加省、州優(yōu)質(zhì)課競賽的,獲省級一、二、三、鼓勵獎等次的, 分別加5、4、3、2分;獲州級一、二、三、鼓勵獎等次的,分別加4、3、2、1分;參加縣級優(yōu)質(zhì)課競賽獲一、二、三等次的,分別加3、2、1分。
2.主持教育教學課題研究:省級重點課題加5分、一般課題加4分;州級重點課題加4分、一般課題加3分;縣級課題加1分。
3.骨干教師加分:獲省級骨干教師加3分, 州級骨干教師加2分, 縣級骨干教師加1分。
4.在教師節(jié)表彰活動中獲得省、州、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的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分別加4、3、1分。
5.加分項目以10分封頂。
(四)遴選總成績計算辦法。
1.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考核成績按標準加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核(加分)成績。
2.筆試、面試、考核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八、審批聘用(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
經(jīng)筆試、面試、考核合格之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麻江縣教育網(wǎng)”、“麻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以及麻江縣教科局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人無論是采取來訪、信訪、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反映問題須留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和詳細住址,否則,不予受理。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jīng)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遴選結果報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辦理調(diào)動和聘用手續(xù)。
九、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十、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2626880(縣教科局辦公室);
0855-2621535(縣人社局干部股);
0855-2625069(縣教科局人事教育股)。
監(jiān)督電話:0855- 2622735(縣教科局法安股)。
查詢網(wǎng)址:麻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麻江縣教育網(wǎng)。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紀委,縣人武部,各人民團體。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xié)辦公室,縣法院,縣檢察院。
中央、省、州駐縣各單位。
麻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7月31日印發(fā)
附件:1.麻江縣2015年公開遴選教師職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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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縣2015年公開遴選教師報名表》來源于麻江縣教育網(wǎng),最近更新于201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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