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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體制改革,積極探索和構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規(guī)律的招生機制,學校決定在2016年公開招考的博士生中部分導師試行以“申請-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 試點導師范圍
參加學校2011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含與東南大學合作的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的博士生導師自愿申請參加以“申請-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生,2016年具體招生導師詳見附件1。
二、 招生計劃
1、 2016年以“申請-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生20人左右。
2、 每位博士生導師以“申請-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原則上限招1名。
3、 “申請-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名額占導師當年博士生招生總名額。
三、 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北京郵電大學規(guī)定的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
3、申請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碩士學位和研究生學歷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1年9月1日前出生);
2)全日制雙證應屆碩士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四、 組織
2011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成立選拔領導小組,負責“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各項組織工作。按招生學科成立若干綜合考核專家組,專家組由不少于五名本學科博士生導師和一名思想政治素質考核專家組成,對參加綜合考核的考生進行學術水平考核和政治素質品德考核,對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綜合素質形成綜合考核意見。
五、 申請考核程序
(一) 申請
1、2015年9月30日前將以下材料郵寄(或送)至2011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由報考導師進行初審:
1) 《北京郵電大學“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請表》;
2) 英語水平成績證明復印件;
3)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專利、公開發(fā)表的學術性論文、專著等)復印件;
4) 獲獎證書或其他可以證明考生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的證明材料;
5) 已獲碩士學位申請者須提供碩士學位論文的概要、研究生畢業(yè)證和碩士學位證復印件;
6) 校外應屆碩士生須提供學校研究生部出具的申請人為全日制雙證碩士研究生證明信。
7) 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含對所報考學科的認識)。
科研學術成果證明材料和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試時攜帶交由復試組秘書核驗。
2、申請材料郵寄地址(請在信封上注明“申請-考核”制申請材料):
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10號北京郵電大學152信箱 羅老師收
郵編:100876
2011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辦公地點:教一樓228室,聯系電話:010-62283180
(二) 綜合考核
2015年10月19日前,2011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組織綜合考核專家組,從外語水平、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素質等綜合素質對考生進行不少于50分鐘的考核,并形成綜合考核意見。其中,每位考生需采用PPT形式進行不少于30分鐘的個人情況介紹,內容包括個人簡歷(學習和工作經歷)、主要科研學術成果、博士研究計劃及對報考學科的認識??己诉^程須嚴格、書面記錄須仔細且留存,有條件的進行全程錄像。
(三) 錄取
2015年10月23日前,2011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將綜合考核意見反饋到學院,由導師所在招生學院提出擬錄取名單,上報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備案后,在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上公示十天。
通過“申請-考核制”選拔招收的博士生,提交檔案材料、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與普通招考博士生同時進行。
(四) 報名信息采集
1、2015年11月2日-6日擬錄取考生登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yzb.bupt.edu.cn)進行網上報名信息采集,考試方式選擇“申請-考核制”。并于2015年11月9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將如下材料以EMS方式郵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公地址:學校北門內南側學十樓236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10號北京郵電大學263信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1)打印并簽字確認的《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報考類別為定向的考生,需在報名表“考生委托或定向單位對考生報考的意見”頁由工作單位人事部門主管領導簽署“是否同意可報考”意見并簽字加蓋公章。報考類別一經提交不可更改。
2)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若無請?zhí)峁?飘厴I(yè)證書復印件);
3)碩士學位課程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上加蓋人事檔案公章(紅章);
4)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在1張A4紙上);
5)兩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具有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職稱專家的推薦書各一份;
6)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的體檢表(體檢時間不得早于2015年9月1日);
7)報考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請準備一個普通小信封用于發(fā)調檔函。在收件人地址處(信封左上部)填寫考生本人通信地址和姓名在寄信人地址處(信封右下部)填寫:北京郵電大學研招辦,郵政編碼:100876。在信封的封口處里側填寫考生姓名、報考導師、報考導師所在學院或研究院;考生收到調檔函后自行到檔案所在地辦理檔案遷移手續(xù)。
其中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需在2016年7月前將碩士論文答辯決議書郵寄至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換取錄取通知書。
六、 監(jiān)督和復議
1、監(jiān)督巡視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2011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的選撥領導小組對選拔工作過程全程進行監(jiān)督,綜合考核專家組要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在復試工作中如發(fā)生違規(guī)問題,要對責任人予以追究。
2、復議制度。對申訴和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2011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成立的選拔領導小組組織進行復議。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考生投訴的電話:010-62285173;
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舉報電話:010-62281998。
七、 其他
1、申請人必須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2、報考類別為定向的考生,2016年5月份須與定向培養(yǎng)單位人事部門簽訂三方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北京郵電大學、考生、定向培養(yǎng)單位),否則無法錄取。
3、未被“申請-考核”制錄取的考生可再次報名參加我校當年博士生普通公開招考。
附件1:“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及招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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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郵電大學“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請表.doc》來源于北京郵電大學網,最近更新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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