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麗江市2015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
市政府機關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資格復審安排的通知
根據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公務員局統一安排部署,為進一步做好2015年麗江市政府機關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黨群、法院、檢察院系統)工作,現將2015年麗江市政府機關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輪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7月1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審核單位及地點
由各招錄單位對報考本單位考生開展資格復審。
1、報考各縣(區(qū))地稅局的考生,到麗江市地方稅務局進行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888-5169757
2、報考古城區(qū)的考生,到古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888-5393059
3、報考玉龍縣的考生,到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888-5156950
4、報考永勝縣的考生,到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888-6523378
5、報考華坪縣的考生,到華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華坪縣中心鎮(zhèn)華興社區(qū)獅山路319號華坪縣政務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888-6496118
6、報考寧蒗縣的考生,到寧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888-5522529
三、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表:《麗江市2015年公務員招錄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四、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可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一式兩份,審核后一份交審核單位、一份個人留存)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這些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
資格復審時仍為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和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具體要求詳見“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信息網”――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文件。
五、審核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審核單位須在其提交的筆試準考證上蓋上資格復審合格章。蓋了合格章的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審核單位留存。
六、遞補
資格復審出現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時,審核單位將按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2次后,合格人數仍無法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進行網上確認。首次遞補時間:2015年7月16日;第二次遞補時間:2015年7月17日,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以審核單位通知為準。
七、網上確認
網上確認時間:2015年7月24日9:00—2015年7月26日24:00。具體規(guī)定請閱公告及常見問題解答。
八、提醒事項
提醒廣大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