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紅河州委政策研究室關于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第1號)
根據《公務員法》和《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結合本單位實際,經州委組織部同意,州委政策研究室決定從全州13縣市在職在編公務員中遴選4名工作人員到州委政策研究室工作?,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遴選職位分別為辦公室工作人員一名、信息文稿科工作人員一名、改革綜合協調科工作人員一名、綜合科工作人員一名。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較強的調研能力、文字表達能力(能基本獨立完成調研報告、領導講話等大型文稿的寫作)、公文處理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2.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有文秘工作經歷,熟悉政研、改革和“三農”工作。
3.身體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2013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于7月6日至7月10日前到州行政中心州委辦公樓州委政策研究室A510室報名,并提供以下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報考人員基本情況、同意報考證明材料;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聯系人:張鴻雁,電話:3730371、13887569546。
四、資格審查
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參加筆試人選。每個遴選職位報考人數少于5人不開考。
五、考試程序
筆試。筆試采用100分制,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遴選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前12名為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采用100分制,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應變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經歷業(yè)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職位匹配程度等。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遴選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前8名為經歷業(yè)績評價人選和考察人選。
六、考察和體檢
筆試、面試、經歷業(yè)績結束后(筆試占30%,面試占50%,經歷業(yè)績評價占20%),按遴選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前8名為考察人選,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七、公示和辦理遴選手續(xù)
體檢、考察結束后,根據體檢、考察情況,州委政策研究室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擇優(yōu)錄取4名遴選對象并報州委組織部審批。
擬遴選對象在紅河州公務員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遴選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遴選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遴選。
八、其他須知事項
1、遴選的相關信息在紅河州公務員局網站上進行公布。
2、本遴選公告由中共紅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負責解釋。
九、保障措施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保證遴選工作順利開展。
1、加強保密管理,確保筆試、面試的試題安全。
2、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原則,做到公道正派、依法辦事。
3、主動接受監(jiān)督,及時受理舉報,對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中共紅河州委政策研究室
2015年7月3日